中国和俄罗斯近来对日本提出“敌国条款”,还有一个深层原因,很多人可能没有想到
(微文观点出自小编个人)
针对这届日本政府、特别是日本首相高市早苗一系列妄图复活日本军国主义的实际操作,中国和俄罗斯多次重申针对日本等二战战败国的“敌国条款”,不但有效,而且可以根据日本复活军国主义的态势,随时可以激活“敌国条款”,用在日本身上。
所谓“敌国条款”,核心一句话就是,二战战胜国,必要时可以不经联合国授权,直接对日本采取军事约束手段。
毫无疑问,这是中俄对日本采取的法理态度。同样,毫不意外,日本强词夺理的认为“敌国条款”已经废除。
而事实当然是,可查的事实是,1995年联合国大会是通过了50/52号决议,建议废除“敌国条款”,但最终两项决议只停留在建议层面,不具备修改《联合国宪章》的法律效力,因此,废除“敌国条款”建议失败,“敌国条款”仍然有效。
众所周知,写进《联合国宪章》的“敌国条款”的主导国家是美、苏(俄)、中、英、法五国,这一条款和完整的《联合国宪章》所有内容,都是二战战胜国共同的胜利成果,是受德、日、意侵犯、蹂躏、杀戮而付出近亿人生命代价,换来的为永远锁定二战邪恶轴心不再作恶的、带有法律强制性的共同约束性条款。
可是,令国际社会失望的是,美、英、法在眼看着自己曾经主导的二战秩序被挑衅,甚至被破坏,却要么视而不见,要么默然暗许。尤其美国,更是放纵日本在复活军国主义的路上越走越远。
同样让世人失望的是,联合国的权威,也在美国及其盟友的不维护、不尊重,甚至拆台的背景下,中俄不得不拿出“敌国条款”,必要时用在日本身上。
综上,“敌国条款”现在被中俄拿出来,现实意义在于是为日本量身定制的。
中国既讲道理又讲法理,更注重现实。
中国和俄罗斯近来对日本提出“敌国条款”,还有一个深层原因,很多人可能没有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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