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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浙江杭州,网约车司机去接客,到达目的地后等了7分钟,女乘客还没到,司机无

冤不冤?浙江杭州,网约车司机去接客,到达目的地后等了7分钟,女乘客还没到,司机无奈取消订单离开,不料,他刚走,女乘客来电质问,为什么不等她?司机解释说超时了。没想到,女乘客气急败坏,出口恶言:跑车的都低人一等、是要饭的。司机回怼后挂断电话。事后平台判定司机服务态度不佳,扣掉账号3分。司机觉得很委屈,扣分不仅影响接单,收入也减少,凭什么乘客的错误让他来买单?司机不服,找媒体,媒体介入后,平台表示:你取消订单没错,但不能骂人。网友:太不公平,司机被骂只能受着?


于师傅是一名在杭州跑单的网约车司机,上个月三号,他接到了一笔跨城区订单,行程起点是阿里巴巴C二门,目的地是钱江新城。

接到订单后,于师傅按时赶到上车点等候乘客。

按照平台规则,司机最多等候乘客3分钟,超时之后司机可以直接取消订单,不用承担责任。

那天门口车流很大,路面堵得厉害,现场执勤保安也一直在催促车辆尽快驶离,不能长时间原地停车。

于师傅在原地等了大约六七分钟,迟迟不见乘客过来,没办法继续停留,就按照平台规则取消订单,开车离开了上车点。

可车子刚开走没多久,迟到的女乘客打电话过来了。

于师傅刚接听,女子就气呼呼地骂到,你怎么把车开走了,不等我,我都到上车点了,你开得那么快,差点刮到我了。

于师傅跟对方解释,自己已经等候很久,超时了,没有人需要为乘客的迟到买单。

女乘客听完气得骂到:“你们跑车的就是低人一等,出来就是要饭的”。

听到这番话,于师傅也很生气,当场回了一句,没有公主的命,别得了公主的病,说完就挂断电话,订单也已经取消。

事情本来到此为止,可没过多久,于师傅收到平台处罚通知,系统判定他服务态度不佳,扣除账号3分。

于师傅觉得很纳闷,这个处罚会直接影响后续接单,收入也受到牵连。

于师傅心里十分不服气。他认为自己全程遵守平台等候规则,是乘客迟到在先,还进行言语羞辱,最后反而是司机受到处罚,这样的处理结果很难让人信服。

订单取消之后,没办法再联系到那位乘客,于师傅只能联系平台客服申诉,但客服给出的解决方案,只是建议于师傅把这名乘客拉黑,拉黑之后系统不会再给他派这位乘客的订单。

这样的答复,于师傅并不认可。他说网约车司机群体数量不小,大家都是靠双手劳动赚钱,坐着开车,站着挣钱,这份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乘客当面进行言语侮辱,仅仅靠拉黑乘客,没有对乘客的不当言行进行约束,反而处罚遵守规则的司机,很难让司机群体感受到公平。

后续于师傅把这个事曝光到媒体。记者联系到滴滴平台,平台工作人员解释,这次处罚的判定理由,并不是司机等候时间不足。

平台认可司机等候超过三分钟可以取消订单的规则,这次扣分的核心原因,是平台判定沟通过程当中司机存在服务态度问题。

平台建议司机遇到矛盾时尽量保持冷静,满足乘客合理需求,减少冲突。

同时平台也提到,如果遇到言语恶劣的乘客,司机可以选择拉黑乘客,阻断后续订单匹配。

平台方面也表示,理解于师傅的感受,对于出言不逊、态度恶劣的乘客,平台会加强管控,已经把这个事件向上提交反馈,后续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于师傅,争取妥善解决这件纠纷。

这个事件发出来后,很多人替于师傅打抱不平,平台这是什么神操作,拉黑乘客就好了,于师傅就只能白白被骂,司机被骂就只能受着?

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这个女乘客辱骂司机“低人一等、是要饭的”,属于用侮辱语言贬低司机人格,侵犯司机名誉权。

司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平台处理纠纷时不能只盯着司机回怼的话,也要认定乘客言语侮辱的过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2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女乘客通过电话辱骂司机,属于侮辱他人,司机可以报警追究乘客责任,平台只拉黑乘客、没有约束乘客不当言行,处理不够全面。

平台核查纠纷应当完整还原前因后果,不能简单判定司机服务态度差就扣分,要兼顾司机和乘客双方合法权益,不能只单方面要求司机忍让,乘客也需要承担文明乘车、尊重劳动者的义务。

我想说,网约车,本质上是服务交易,乘客花钱购买出行服务,司机付出劳动换取报酬,双方只是平等的交易关系,不存在谁高谁低。不管是乘客还是司机,互相尊重都是底线。

出行的本质是互相体谅,守时、文明、尊重,才是和谐出行最好的保障。只有每个人守住文明底线,互相多一份理解,我们的出行环境,才会变得越来越好。

对此,大家怎么看?

来源:小强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