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这事搁谁身上都关心
咱们村又要换届了
本来挺高兴的事儿,选谁当村干部,咱村民自己说了算。可偏偏这时候,乡里来人"推荐"人选,话里话外透着"意思"。
您心里犯嘀咕:这合法吗?我能按自己意愿投票吗?
能!不但有权按意愿投票,法律还给咱撑着腰呢!
这不是咱犟,是法律白纸黑字写着的
二、法律写得明明白白,咱心里有底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说得清清楚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是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
注意这四个字——"直接选举"
啥意思?就是选票得从咱村民手里一张张投出来,不是谁开个会、打个电话就能定下来的。
法律还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这"任何组织"四个字,乡镇政府也包含在内。
所以,乡镇可以指导,但不能指派。
指导是啥?是告诉您选举流程咋走、选票咋发、会场咋布置,这是人家的工作职责,咱得配合。
指派是啥?是内定人选、暗示投票、施压拉票,这是越界,是违法!
三、咱村民的法定权利在这儿
法律不光防着外人瞎干预,还给咱村民发了"武器"。
记住这个数:10
十位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可以联名提名候选人。这是法定权利,谁拦着谁犯法。
您要是觉得乡镇"推荐"的人不靠谱,完全可以联合乡亲们,把自己信得过的人推上去。
选票在您手里,这就是最大的权力
不要小看这一张票,选对了人,乡村振兴的路比较能走顺,村集体资产能守住,惠民政策能落到实处,
选错了人,吃亏的是咱自己,后悔的是咱自己。
四、现实里该咋办?给您支几招
第一,认清边界
乡镇干部来"沟通",咱客客气气听着,但该走的程序一步不能少。候选人提名、竞选演讲、秘密划票、公开唱票,缺一步都不算数。
第二,用好联名权
别单打独斗。十位村民联名,就能合法提名。把真正为村里办事的人推出来,让选举有竞争、有选择。
第三,如有疑问,及时反映
要是真有强压、暗示、威胁,该向有关部门反映就反映。基层治理不是一句空话,咱村民的监督权也是其中一环。
五、说到底,这是咱自己的村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咱农村最基础的民主实践。
乡镇政府有指导的义务,但没有决定的权力。咱村民有参与的义务,更有依法选择的权利。
人民当家作主,不是标语,是咱手里这张选票。
下次再有人"递话",您就记住:法律站在咱这边,程序保护着咱,联名权是咱的武器。
选出为民谋福的村干部,才是硬道理
其他的?依法办事最踏实。
你们村换届选举是不是顺利,对于选好村干部有什么建议, 欢迎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