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价值是由其中包含的劳动量决定,不过工资的价值是由必要生活资料的价格决定,并且价值在工资以上的余额形成利润和地租。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
工人“工资”高低,是由什么决定的?
首先并不是公司的利润、盈利;公司是老板的,不是工人的,公司盈利多少、与工人无关。
也不是公司的规模大小决定的;有的大公司,工人工资反而低。
也不是官府规定的,没有哪国官府规定各行各业的工人工资高低,只是规定了最低工资。
也不是资本家的“主观善心”,也许有的企业家有“道德”、对工人好,就给工人相对高的工资,但是,那只是极少数,大部分情况下,工人的工资、尽量少给。
还有的企业,因为工作环境差、工种危险、难度大,工人工资相对高一些;但是,那是“送命钱”,并不是资本家的“善念”。
真正决定工人工资高低的、是“生活资料的价格”。就是“粮食、蔬菜、水果、衣服、水电费、话费、药品、医药、家电、房租、房价、交通费用、育儿教育”等等,这些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决定了工人的工资。
如果这些“生活资料”的价格高,工人的工资、也就涨了;如果“生活必需品”的价格降,工人的工资也降。
因为资本家给工人“发工资”,并不是“发善心”,而是把工人视为“劳动力”、“会说话的工具”,为自己干活。如果工人都“饿死了”,就没人给资本家干活了,这不行;如果工人都“有钱了”,也没人给资本家干活了,这也不行。
所以,资本让工人劳动力处于一种“饿不死、撑不坏”状态,这样,对资产阶级最有利。
虽然工资的高低,还有其它诸多因素,但是,“工资是由生活必须品价格决定”,这是最主要因素;这二者挂钩,让工人能解决生活所需,但不会结余长余。

因此,从“生活资料”的价格,知道工人生活所需的最低标准,让工人既饿不死、又存不下钱,就是现在说的“月光族”。
就如马克思说的,工人发了工资,房东、店主、医生都跑来了,把工人压榨的干干净净······
现在,比起几十年前,工人的工资总体上是“涨了”,但是,“生活资料”的价格难道没有涨?而是也涨了、“倍数”更多,所以,工人的工资还是降低了。
但虽然如此,工人要想生存下去、活下去,不能像资本希望的那样、把钱都花光,而是要有存款。手里没有一点钱,假如有个急需要用钱的事情,那怎么办?借钱,谁会借?或者借“网贷”?——还不如不借。
这就像“拔河”、“扳手腕”,资本盼望工人把那点可怜的工钱花光、让工人阶级处在赤贫状态,就有更多的劳动力、更好地摆布工人;但是,工人就不能把钱都花光,而是存起来。
手里有点存款,遭受资本家的凌辱时,可以“甩手不干”,而且暂时还“饿不死”。不是“刚需”的那些物品,不要买;至于“收割韭菜”的那个“水泥房子”、会花去一生的积蓄与血汗,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也不要买。
还有,工人打工,也可以作为“学习”,感同身受学习企业管理、企业运作,再把工资攒下来,然后自己创业、当老板。
这样,说不定才能摆脱“当牛做马”、“暗天无日”的奴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