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防卫省统合幕僚监部7月21日发布消息,中国海军055型鞍山舰、052D型开封舰、综合补给舰可可西里湖舰,搭配俄罗斯“凛冽”号护卫舰,共计四艘舰艇,19日航行至冲之鸟礁西南海域。其中开封舰在冲之鸟礁西南约180公里、日方单方面宣称的专属经济区内开展机枪射击训练。日方以该训练或威胁周边船舶通航安全为由,经由外交渠道向中方表达所谓关切。

防卫省称,中俄舰艇编队19日凌晨两点左右,在冲之鸟礁西南约330公里海域向东北方向航行,日本海上自卫队出动护卫舰全程跟踪监视。日方针对中方舰艇在冲之鸟礁周边海域活动提出所谓关切,完全是毫无依据的政治作秀。

第一,冲之鸟礁本就不属于日本。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三款明文规定:无法支撑人类居住、无法开展独立经济活动的岩礁,不享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权益。冲之鸟礁仅为几块露出海面的礁石,法律定性为岩礁,并非岛屿,日方无权以此主张两百海里专属经济区。中方舰艇在公海开展常规军事训练,完全契合国际法与国际通行惯例,日本无权干涉。

第二,日本此番说辞无异于自相矛盾、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日本长期配合美国炒作南海议题,表态支持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该裁决核心观点之一,是将我国南沙太平岛判定为岩礁,否定其专属经济区权益。日本既然认可这套判定逻辑,就等于认同“无法人居的岩礁无专属经济区”这一准则。太平岛面积达五十一万平方米,而冲之鸟礁仅有十平方米,依照同一标准,日方根本没有资格宣称冲之鸟礁拥有专属经济区。

美日嘴上时常宣扬“航行自由”、维护规则型国际秩序,实则奉行双重标准,他们口中的自由只服务于自身利益。中方舰艇在公海开展合法行动,才是依规行使国际法赋予的航行自由;反观日本,妄图依靠单方面非法主张侵占公海、限制他国合法权益,才是破坏印太海域开放自由秩序的行为。
中方舰艇在冲之鸟礁附近公海组织实弹射击训练,一方面用实际行动否定日方非法诉求,另一方面也有力回击日本近期在南海议题上的各类造势举动,是极具策略性的应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