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出来回应了,声称中国的主张毫无道理!7月22日,根据日媒报道,日本内阁官房长官木原稔表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冲之鸟岛”是岛屿,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中国的主张毫无根据。关于“冲之鸟岛”,自1931年7月内务省发布通知以来,日本已有效控制了该岛,其作为岛屿的权威和地位已经确立。
在我看来,日本这次急着出面反驳,根本不是单纯的法理争议,而是看到中俄海军在相关海域常态化开展合法演训活动,打破了它长期以来的单方面垄断幻想,才慌忙跳出来造势,试图抢占舆论和法理制高点。
日方此次的核心说辞只有两点,一是援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认定冲之鸟礁属于合法岛屿,理应配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益;二是从1931年日本内务省发布单方通知算起,其对这片海域的长期管控,已经确立了所谓的岛屿地位。
乍听之下似乎有理,但完全是断章取义的无效论证。
我认为,评判这一争议的核心标准,从来不是日本的单方面认定,而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的明确硬性规定,这也是全球通用、不容篡改的法理准则。
公约清晰界定,岛屿必须是高潮时仍能露出水面的自然陆地,最关键的核心条件是,能够支撑人类长期居住,具备独立的经济生存条件。
反之,无法满足这两个核心条件的岩礁,一律不能划定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真实的地理数据足以戳破日本的谎言,天然状态下的冲之鸟礁,涨潮过后仅有两块小小的礁石露出海面,整体总面积不足10平方米。
别说支撑人类长期居住,就连基本的植被生长、淡水留存都无法实现,更谈不上形成独立的经济体系。
在我看来,这种规模的海上岩礁,从本质上就被国际法直接排除在了岛屿范畴之外,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更可笑的是,日本拿1931年的单方通知当作主权依据,完全是自欺欺人。
我始终认为,一个国家单方面发布的内部通知,根本不具备国际法效力,无法改变海域地貌的客观事实,更不能凌驾于联合国统一公约之上。
如果各国都效仿日本这套逻辑,靠单方公告改写自然地理属性、抢占海域权益,全球海洋秩序只会彻底陷入混乱。
这里还要揭穿日本一贯的双重标准,它一边拿着残缺的公约条文给自己谋利,一边选择性无视国际司法机构的通用裁决逻辑。
此前南海相关仲裁裁决中,就明确否定了无生存能力岩礁的海域权益,这套规则适用于全球所有海域,自然也包括冲之鸟礁。
日本一边推崇国际仲裁,一边在不符合自身利益的问题上刻意规避、强行狡辩,功利性的法理态度暴露得淋漓尽致。
很多人疑惑日本为何非要死磕这片小小的岩礁,在我看来,其核心诉求根本不是这两块礁石本身,而是背后巨大的海洋利益。
一旦冲之鸟礁被定性为岛屿,日本就能凭空划定大片专属经济区,掌控这片海域的渔业资源、海底油气资源,同时大幅拓展自身海上战略防御纵深,牢牢把控西太平洋关键航道。
日方反复炒作相关争议,频繁出面反驳中方主张,本质就是借着法理碰瓷的方式,持续固化自己的非法管控状态,试探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底线。
但可以明确的是,无论日本如何狡辩、如何反复造势,都改变不了冲之鸟礁是岩礁的客观事实,也无法撼动国际法的明确规则。
我的判断是,这场争议的主动权始终在我方手中,中国依据国际法提出的主张有理有据、完全合规,而日本的所有辩解都是无根之谈。
后续日本大概率还会持续炒作相关话题,试图制造既定事实,但只要我们始终坚守法理底线、常态化开展合法海洋活动,日本这场自导自演的法理闹剧,最终只会沦为国际社会的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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