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该中心近日印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和省直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拓宽公积金使用渠道,减轻职工还贷压力。该细则将于2026年6月20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细则,职工在偿还合作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贵州省直公积金贷款时,只要符合连续正常缴存、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等基本条件,即可申请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上月本息。提取额度严格控制在当月实际还款额内,且不得超过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实现资金的高效利用。
在业务办理方面,细则明确了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模式。职工可通过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全程网办,实现“零跑腿”;也可前往线下窗口办理。协议签订后,公积金中心将在每月17日(节假日顺延)自动完成资金划转。该政策的落地,标志着贵阳在构建多元化住房金融服务体系方面迈出坚实一步,切实提升了缴存职工的居住消费体验。
责编:石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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