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78岁老父亲离婚30几年,对唯一的儿子从没管过,老了想起弥补,要将2套房和存款赠予儿子,却遭儿子拒绝,他又找人调解,前妻说:当年离婚他50元抚养费都不给,还说儿子不是亲生,如今哪怕他有金山银山,我和儿子都不要!调解结果让人唏嘘。 6月16日第一帮帮团报道,78岁的老张有一个心愿,想和儿子拉近关系,因为儿子不理他。 30多年前,老张和前妻离婚了,儿子小林的抚养权归了前妻。 那时候,前妻让老张每月给儿子支付50元抚养费,可是,他没给,从此这件事成了一个死结。 从此三口之家破碎,老张和前妻、儿子各有各的生活。 十几年的时候,老张每个月还会去看看儿子,他说,那时候儿子一见他就跑掉了。 老张很纳闷,自己到底错在了哪里? 老张离婚后,就再婚了,但是,他没有再要孩子,一转眼几十年过去了,父子俩的关系也渐行渐远。 时光匆匆,老张也老了,头发也白了,走路也要拄拐棍了,他开始思念儿子了,他知道离婚后给儿子带来深深的伤害,所以,他想在有生之年尽力弥补。 老张说,二婚妻子不贪自己的房子,所以,自己想和儿子弄好关系。 老张手里有2套房子,还有一些存款,他在2019年就给儿子发短信,说把房子赠予他,可是儿子没有回应。 老张很不理解,他作为父亲想修复父子关系,这些巨额的财产用来补偿对儿子的歉疚,以为他能答应,没想到,儿子电话不接,短信不回。 这让老张不知所措,他找人帮忙调解,表示自己年纪大了,走的那天想把财产留给儿子作为补偿,不是要儿子负担自己。 调解人找到儿子小林工作的地方,可是,当小林知道来意后,骑着电动车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给小林打电话他也直接挂断。 小林的态度很决绝,调解人只好再通过居委会寻求帮助。 经过一番联系,7天后,老张的前妻通过工作人员转达了她和小林的态度,就是不管老张有什么东西,哪怕是金山银山,她和儿子都不要。 前妻说出了当年的往事,儿子3岁的时候,她和老张离婚了,而当年离婚时,老张在法庭上说儿子不是他亲生的,连50元一个月的抚养费都不给。 前妻非常气愤地说,不是你的,把姓改了,我自己养。 然后把儿子带回娘家,靠打工养活儿子。 前妻一气之下,给儿子的姓改随母姓了。 而这几十年老张就没有尽过做父亲的义务。 有一次,老张想起儿子改了姓,心生不满,还为此动手打了儿子。可那时候,儿子才7岁。 后来,儿子去当兵,老张不同意,又因这事给儿子打了一顿。 所以,前妻说,儿子已经41岁了,这40多年就没有好的回忆,在儿子心里提起父亲都是伤害。 不过,老张对不给儿子抚养费,有他的说法,他说是前妻的弟弟从背后打了自己,所以,赌气没给儿子抚养费,但是,后来儿子成年后,有给过3000元,不过时间记不清了。 老张因为和前妻赌气,就不给儿子抚养费的做法是不对的。 老张在离婚后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构成违约行为。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离婚而免除。 《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小林有权要求老张补缴抚养费,且该请求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就算老张未支付抚养费的行为,发生在30多年前,小林仍可主张权利。 不过,小林连父亲赠予的2套房和存款都拒绝了,更不可能问他要抚养费了,父子情伤了,不是金钱可以弥补的。 对于打儿子的事情,老张一口咬定自己没有打,他想和前妻、儿子见面聊一下,可被拒绝了,母子俩根本不想见他。 前妻表示,不希望老张来打扰自己和儿子的生活,更不希望老张去儿子单位打扰他。 最终,老张心灰意冷,他说自己只是觉得有一点亏欠儿子,想弥补一下,其实自己生活蛮不错的,不需要儿子负担,既然这样那就算了,当没这回事。 老张想将2套房子和存款赠予儿子,但是,儿子拒绝接受,那么,赠予合同没有成立。 老张虽然试图通过赠予房产来修复父子关系,但是,他没有考虑到小林的情感需求,赠予本身是无法弥补父子关系的裂痕的。 那么,小林能拒绝给父亲老张养老吗? 《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小林虽然因老张为履行抚养义务而心存不满,但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因父母为履行抚养义务而免除。 如果,老张真的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根据法律规定小林是要给付的,只不过给多给少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有人说,年少时没给儿子爱,年轻时没给儿子钱,老年需要人照顾了,你想儿子了。母子俩是有志气的,不要他的财产。 对此你怎么看呢? 信源:第一帮帮团 2025-6-16
福建福州,78岁老父亲离婚30几年,对唯一的儿子从没管过,老了想起弥补,要将2套
承永
2025-06-16 1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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