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话题: 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在社会主义的中国行不通! 西方的“三权分立”的由来,是由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思想、法学家_孟德斯鸠提出来的,其核心就是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独立制衡,也就是说,美英等国将“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开并相互制衡,这是十七八世纪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产物。 然而,“三权分立”在中国行不通,中国有自身独特的历史文化与国情,自秦汉至明清,“大一统”观念深入人心,强调中央的统一领导。 再说,在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表明,只有集中力量才能办成大事,比如新中国成立后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现代的脱贫攻坚等,倘若采用“三权分立”,权力之间相互掣肘,难以进行高效的决策与执行,会阻碍国家的发展。 所以说,中国唯有坚持适合自身的政治制度,才能持续走向繁荣发达。 但是,中国“监督权力”的体制机制,要不断地加以改进和完善! 权力失去“民主监督”必定出问题! “民主监督权力”的法宝,就是要加快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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