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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94岁的大娘,有一套带院子的房子,隔壁就是儿子家,养儿防老,这本来是非常好

北京,94岁的大娘,有一套带院子的房子,隔壁就是儿子家,养儿防老,这本来是非常好的安排,不料儿子担心大娘把房子留给女儿,就天天诅咒她,恐吓她,还安装两个摄像头监视她,还砸了他们之间的墙,甚至不让邻居来探望她。   太阳出来了,大娘躺在院子里晒太阳,这本来是非常惬意的时刻,也是大娘最爱的休闲方式。   可现在她在院子里晒着太阳,却浑身不舒服,感觉自己时刻被儿子儿媳盯着,他们还要诅咒她,让她在院子里坐立不安。   她老了,94岁了,她什么都没有,只有这套房子加院子,可以让她安享晚年,可现在,儿子逼她,要她将这套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   大娘知道这万万使不得,如果自己把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下一刻可能就要被赶出去了,到时候她就无处可去。   她倒是有个女儿,但她不愿意给女儿添太多的麻烦,只要房子还在,她就不会被赶出去。   大娘坐在院子里,想起这个事情,就老泪横流,说起她的这个儿子郭林,真的让她伤透了心。   她和老伴奋斗了一辈子,建了套房子,带着院子,留给他们自己养老,这本来就是最好的安排,老了他们能得到儿子的照顾。   可没想到,儿子儿媳自己有房子了,还惦记着他们的房子。   大娘自然清楚, 儿子就是怕她把房子给了女儿,所以才逼她将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   为了达到目的,郭林真的是什么办法都用上了,他天天诅咒母亲快点死,让母亲不要把房子留给女儿。   为了看到母亲的一举一动,他就在自己的院子,安装了两个摄像头,就对着母亲的房子和院子。   安装摄像头,与其说是监视母亲的生活,还不如说监视大娘的女儿到来,他就是防着,大娘把房子留给女儿了。   为了逼母亲让出房子,他也断了母亲的社交,不让周围的邻居来和母亲说话。   可大娘为了自己能够有养老之地,不至于为难女儿,不至于被儿子儿子赶出去,她坚决不把房子让出来。   郭看林到母亲如此,真的非常恼怒,骂也骂了,该阻止的也阻止了,该逼的也逼了,可是母亲就是没有让出房子。   为了逼母亲早点办这件事,郭林决定,将他们之间院子的那堵墙给砸了,天天看着母亲,让母亲没有机会将房子留给女儿。   大娘看着儿子的这些操作,对儿子失去了所有的信心,她非常清楚,自己的养老是靠不住儿子了,只有自己靠自己,她每一天都在焦虑中度过。   还好女儿来看大娘,她看到自己的兄弟做得如此过分,让自己的母亲没了自由,她便带着母亲到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   在法官们的帮助下,郭林只好拆了那两个监控,又把那一堵墙重新砌上。   看到大娘的遭遇,实在让人感慨,养儿真的防老吗?   如果养的是一个不孝子,别说养儿防老了,儿子不把老人赶出家门,就已经相当不错。   郭林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对母亲的房子虎视眈眈,就担心母亲将房子给了他的姐妹,他将母亲有的,都想拿走。   这样的儿子,非常自私,是没有一点孝心的,母亲只不过想让自己有一个养老之地,至于自己百年之后,房子该属于谁的就属于谁的,她有儿子女儿,她可以让儿女平分房子。   当然儿子若是孝顺她,或许她会将房子单独留给儿子。   但儿子急于想拥有母亲所拥有的一切,根本不顾母亲的感受,甚至恐吓,辱骂母亲,这不是一个儿子该干的事情。   遇到像郭林这样的儿子,真的不如没有。   那么如何看待郭林的行为呢?   1、郭林恐吓,辱骂母亲,就是想拥有母亲的房子,他的行为是不对的。   《民法典》第3条规定: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母亲虽然年龄大了,但房子是她的,她想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容不得的儿子侵占。   2、儿子恐吓辱骂母亲,这不利于家风建设。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作为儿子,应当孝顺,赡养母亲。   3、儿子恐吓辱骂母亲,这有违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作为儿子,他居然天天辱骂母亲,让母亲去死,这不是一个儿子该干的事情,他将会受到他人谴责的。   那么你对郭林的行为有何看法呢?来源:江西旅游广播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