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群说台湾没有烂尾楼,一查还真是,台湾是期房先付定金,房子盖完之后才付首付和贷款,有效的避免了烂尾楼的产生。 台湾的期房在当地叫预售屋,和大陆的期房概念对应,还有新成屋、中古屋之分,分别是现房和二手房。 买预售屋的时候,购房者一开始只需要支付总价一成左右的定金,这笔钱不会直接打到开发商账户任由支配,而是会进入信托账户或者由专门的建筑经理公司监管,确保这笔钱只能用于这个楼盘的相关前期工作。 接下来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购房者不需要再额外掏钱,不用像有些地方那样按施工进度付工程款。 只有等房子全部完工,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拿到使用执照,达到交付标准后,购房者才需要支付剩下的首付,通常是总价的两到三成,然后再和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这种付款顺序从根本上改变了资金的流向逻辑,开发商想拿到大部分房款,就必须先把房子盖好,不存在拿着购房者的首付去拿地或者挪去其他项目的可能,自然就大大降低了资金链断裂导致烂尾的风险。 那万一开发商中途资金不够撑不下去了怎么办?其实台湾有一套完整的风险兜底机制。 这里的建筑经理公司起到了关键作用,它们不是开发商的下属机构,而是独立的专业机构,受银行或者购房者委托,对整个项目的财务计划、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开发商要想从监管账户里动用资金,必须提供建筑经理公司出具的进度报告,银行才会审批放款,而且这些资金只能用于支付该项目的工程款、建材费等相关开支,不能挪作他用。 就算真的遇到开发商经营不善倒闭的情况,因为购房者只付了少量定金,损失本身就有限。 而且根据相关规定,监管账户里的资金和项目资产会优先用于项目后续建设或者返还购房者已付款项,购房者还可以选择委托建筑经理公司寻找其他开发商接手继续完成项目,所以很难出现彻底烂尾无人管的情况。 台湾的相关法律法规也为这种模式提供了坚实保障,比如《建筑法》《不动产登记条例》等都对预售屋销售有详细规范。 开发商在销售预售屋之前,必须先取得建筑执照,还要把销售信息、买卖契约等材料报给地方政府备查,不报备就销售会被重罚。 契约里会明确约定房屋面积、交付时间、质量标准等关键信息,尤其是面积计算有非常严格的规定,采用主建物、附属建物、公摊面积三维度核算,提前向地政机关申报核算方案。 要是交房时面积误差超过一定比例,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这从法律层面约束了开发商的行为,避免了因纠纷导致的项目停滞。 而且主管部门还会定期联合地方政府、消费者保护部门等对预售屋建案进行稽查,发现违规销售、广告不实、契约不公等问题都会从重处罚。 比如未约明买卖面积或者约定逾期不签约就没收定金的,每户会被处罚15到100万元新台币,这种严格的监管和处罚力度,让开发商不敢轻易违规操作。 台湾的房地产市场一直保持着稳定的供给节奏,而且因为资金监管严格,开发商更注重提升产品质量和性价比来吸引购房者,反而促进了市场的良性竞争。 而且台湾的银行也会为开发商提供合理的开发贷款支持,只是贷款发放同样和项目进度挂钩,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不会让开发商因为资金短缺而停工。 这种“先完工后回款”的模式,看似限制了开发商的资金流动,实则让整个行业发展更稳健,避免了盲目扩张带来的市场泡沫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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