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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吴不到一年时间往女友小陈账户里存了40多万用来买房,谁知女友偷偷删掉小吴

上海,小吴不到一年时间往女友小陈账户里存了40多万用来买房,谁知女友偷偷删掉小吴手机里的聊天记录,将钱全部转走偷偷跑了。小吴心寒至极,起诉女友要求还钱,可对方拿出聊天记录,称小吴承诺过养她,这些钱都是养她的生活开支,还打印了几十张开销记录,说这几十万都花完了。 据九派新闻、环球网等报道,小吴和小陈原本是同事,后来二人互生好感,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 2023年12月开始,两人一起租房同居,同居期间,生活开支基本都是小吴承担。 那时候,小吴和小陈非常甜蜜,小吴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憧憬,二人还以小陈的名义开了一个账户,准备每个月往里面存钱,用来买房共筑爱巢。 小吴的工资比较高,账户开通后,每个月一开工资,小吴就准时往里存钱,少的时候一个月存一两万,多的时候一个月存好几万。 相比小吴,小陈也往里存钱,但是她开销大赚的也没小吴多,存入的钱也很少。 存钱期间,小吴和小陈也看过很多房子,小陈还多次将自己中意的房源发给小吴看。 不久,小陈因为业务能力较差,被公司优化掉了。 丢了工作,小陈很失落,小吴安慰她说:没关系,以后我养你! 小陈对男友的这句甜言蜜语非常受用,这句话也一直存在她的手机里。 同居10个月后,小吴和小陈商量结婚的事,2024年国庆期间,他们决定去见双方父母。 小陈去到小吴老家后,小吴父母看到未来儿媳非常高兴,不仅组织亲朋好友热情招待小陈,还给她包了一个11200元的订婚红包。 可当小吴去到小陈家里时,情况就有些不对了。 小吴花了将近3万给小陈的父母买礼物,还给小陈买了一个2万块钱的金手镯,可却连小陈父亲的面都没见着,大老远跑一趟,只吃了两碗面条,最后灰溜溜回了上海。 10月月底,小陈的妈妈去上海见女儿,住在了小吴和小陈租住的房子里。 小吴以为这是他的机会,只要获得小陈妈妈的喜爱,两人的婚事就有希望了。 可谁知,小陈妈妈刚去没几天,小吴就发现他和小陈账户里的57万多全部被小陈转给了她妈妈。 小吴和小陈恋爱后,一直珍藏着他们恋爱至今的聊天记录,可12月初,小吴又发现,小陈偷偷将他手机上的聊天记录删掉了。 又过了几天,小陈没和小吴打招呼,就偷偷搬出了他们租住的房子不辞而别。 小陈的做法让小吴心寒至极,他明白小陈和自己不可能了。最后,沟通无果的二人对簿公堂。 小吴统计出,恋爱期间他一共往小陈的账户存入412400元,中间,小陈转给他90000元还信用卡。 小吴要求小陈归还自己322400元,在此期间的房租26400元,以及自己父母转给小陈的订婚礼金11200元,自己给小陈买金镯的2万元等。 小吴称,他往小陈账户存入412400元,应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自己转账的目的是为了和小陈共同买房,构建未来家庭,该条件即为二人结婚并共同使用这笔钱购房。 现在小陈分手,扣除小陈转给自己的9万元,剩余的应该全额返还。 另外,自己父母给小陈的11200元订婚红包,按照民间习俗,属于彩礼性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当予以支持。 自己给小陈买的价值2万元的金手镯,也应视为附结婚条件的赠与,小陈也应当返还。 对此,小陈拿出了一条聊天记录,正是当时被裁员后小吴说的那句“我养你”。 小陈说,她已经还给了小吴22万现金,金手镯也还给小吴了,剩余的那些钱都是小吴养她的生活开支,两人没有订婚承诺,小吴父母也没给她订婚礼金。 对此,小陈还拿出了一叠几十页的消费记录,甚至自己网购的内衣都包括在里面。 小吴的聊天记录被小陈删除,但电脑上还保存了部分聊天记录,证明两人曾就买房子一事进行过讨论。 两人互不相让,小吴称小陈一毛钱没还,小陈却说自己还了22万,可双方均拿不出实际性证据。 最后二人决定测谎,并在具有专业资质的实验室进行了心理测试。 可是,针对二人交往期间金钱往来的四个问题,测试时小陈一个没过,而小吴全部过了。 虽然测谎结果在司法实践中不能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但本案中,二人的测谎是法院委托有资质的心理测试实验室进行的。 测谎结果不能单独定案,但可以作为辅助性的参考材料,在双方证据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测谎结果能一定程度上影响对双方陈述真实性的判断。 最终,法院判小吴胜诉,小陈返还金饰折价款等共计30万,并承担测谎费用12000元,及7000元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