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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死拉了一个垫背的?”上海,一23岁女子花139元报名参加11公里徒步,走到半

“临死拉了一个垫背的?”上海,一23岁女子花139元报名参加11公里徒步,走到半路身体不适,主动告知领队后独自下山,下午3点晕倒,抢救无效死亡。旅行社直到晚上6点才发现人不见了。法庭上,旅行社出示免责协议喊冤不挣钱,可法院查明:活动收6490元、支出6130元,利润360元。更蹊跷的是——52人队伍只配了3个领队,其中2人还是新手。

2026 年 5 月 8 日的上海,她为一场活动支付了 139 元报名费;几个月后,同一片土地上,她的生命被定格为 57.7 万元的赔偿金额。这是同一个23岁生命的两种标价。

139 元报名费让张某和其他 51 人加入徒步队伍,在 3 名领队带领下,踏上 11 公里、累计爬升 650 米的山路。当天高温橙色预警,活动却被宣传为低强度高风景路线。

出发还不到一小时,张某就开始头晕乏力、恶心不适,脸色白得毫无血色。她立刻向领队求助,表示体力不支要折返,这是户外活动中最规范的自救方式,她做对了所有事。头晕、乏力、恶心,脸色白得像纸。

然后呢?三个领队点了个头。没人多问一句哪里不舒服,没人看看她包里有没有带药,更没人提出陪她一起下山。她的求助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回应,领队只是点头,既不关心她的身体状况,也不查看她的随身物品,更没人愿意陪她下山,她只能独自踏上了无标识、无监控的山路。

此后的五个小时里,她在无人关注的山路上,彻底失去了踪迹。

队伍的其他 51 人继续前行打卡拍照,全程无人清点人数,也没人确认她是否安全返回,直到傍晚集合报数时,领队才发现她不见了。

当天下午三点,张某彻底撑不住倒下了。

倒下之前,她独自在那条山路上走了将近两小时。

3点02分,一个路过的登山者在两分钟内拨通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急救人员赶到时,重度中暑引发的多器官衰竭已经不可逆转。

一个23岁的生命,停摆在了那个下午。

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事后核算显示,这场活动总收入 6490 元,支出 6130 元,最终利润仅 360 元。

旅行社以此为由,在法庭上辩称这是“非营利性活动”,不应承担商业责任,并搬出了一份参与者签字的“免责声明”,上面写着“风险自担,组织者不承担人身伤害责任”。

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精准之笔将这套说辞剖析得透彻明晰,每一处逻辑、每一个细节皆无所遁形,尽显司法裁判的严谨与公正。

只要收取费用并配备领队服务,就属于专业的户外活动组织者。专业组织者的法定义务,不会因为账本上少了三个零就自动消失。至于那份“免责声明”,《民法典》明文规定,合同中免除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条款无效——它从签字那天起就是一张废纸。

法院最终认定的三大过错,每一条都指向系统性的失守:明知高温仍执意发团,险情出现时放任成员独行,五小时内零次清点人数。

这三件事加起来,每件都不需要一分钟的决策时间。量个体温三十秒,点一遍人数三分钟,决定派个人陪同十秒钟。但这些秒数的缺失,最终叠加出了一条生命的代价。

577000元,这是法院判定旅行社承担的金额。这一情况对应的,是 30% 的责任份额。另外70%,法院留给了天气、留给了一个23岁年轻人的身体承受力,留给了一个无法被任何条款完全归责的世界。

但三个十秒的追问,指向的从来不是概率问题。

如果领队当时安排了陪同张某下山,她会不会在两小时内得到救助?如果队伍在下午2点清点过一次人数,发现张某失联的时间会不会从傍晚提前到下午?如果旅行社在那条橙色预警发出时取消了活动,139元的退款和一条命,究竟哪个更划算?

这些“如果”,每一个都能在悲剧发生之前被阻断。

这场官司虽已落下帷幕,却撕开了户外徒步行业里一块不断扩张的灰色地带。社交平台上,“小众秘境”“出片圣地”“零基础友好”的标签仍在精准收割注意力。

139 元的徒步活动里,组织者无资质、领队无急救能力,所谓的安全保障,不过是一张事先拟好的免责声明。他们不叫自己旅行社,叫“户外社群”。

不承认自己在提供旅游服务,叫“AA结伴”。出了事,一句“风险自担”,仿佛就能把所有人的生命打包交还给个人。

法律可以事后兜底,但它追不上每一个正在发团的清晨。这个行业需要的门槛,从来不只是事后那一张判决书。

(来源于: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