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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的太花了!”5月11日新街派生活报披露,黑龙江一男子寻求刺激,竟在网络上与1

“玩的太花了!”5月11日新街派生活报披露,黑龙江一男子寻求刺激,竟在网络上与16人“互换视频”。经查,交换的487部视频中479部涉黄!被抓后他还振振有词:“一对一共享,没赚钱也没乱传,凭啥算犯罪?”法院的判决结果,直接让他闭嘴!

“不赚钱不群发,私下换着看也能被判刑?这也太离谱了吧!”黑龙江一起网络视频互换涉黄案件曝光后,不少路人看到案情都发出了这样的疑惑。

5月11日,新街派生活报公开通报了这起极具警示意义的网络涉黄案件。

事发黑龙江当地,一名成年男子平日里沉迷网络,为了追求新奇刺激,不满足于普通的网络浏览内容,动起了私下互换私密视频的歪心思。

他长期混迹各类网络社交群组,主动寻找有同样想法的陌生网友,私下沟通达成视频互换的约定,通过一对一私聊的方式,和16名不同的网友持续交换各类视频资源。

为固定证据警方对该男子的手机、社交账号等设备进行了全面核查梳理,逐条统计其互换、保存的视频文件。

经过细致清点,男子累计和网友互换的视频总量达到487部,其中经过专业甄别认定的涉黄淫秽视频多达479部,涉黄内容占比极高,违法情节十分突出,固定完整证据链后,警方依法将该男子抓获归案。

面对民警的审讯,这名男子丝毫没有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反而理直气壮地为自己辩解。

他始终认为自己全程只是和网友一对一私密共享视频,没有通过售卖、引流等方式赚取一分钱利益,也没有把视频转发到群聊、朋友圈等公共平台扩散传播,仅仅是小范围私下交换,完全算不上违法犯罪,对警方的查处十分不解。

很多普通网友和这名男子一样,存在极大的法律认知误区,默认涉黄相关行为只有牟利获利才算违法。

但事实上我国法律对网络淫秽信息传播有着明确界定,传播淫秽物品罪并不以盈利为定罪前提。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网络传播淫秽视频达到40部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已构成刑事犯罪。

该男子传播的涉黄视频数量远超标准,违法事实确凿,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结果彻底推翻了男子的荒唐说辞,让他彻底认清自己的违法行为。

这起案件撕开了很多人隐藏的网络法律盲区,不少人觉得私密网络空间可以肆意妄为,殊不知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哪怕是一对一的私下传播,只要传播数量达标,就会触犯刑法。

说到底网络自由永远建立在守法的基础之上,侥幸心理终会付出代价,希望这起案例能给所有网友敲响警钟,摒弃错误认知,规范自身网络行为。

对于这起颠覆大众认知的案件,你身边有类似的法律误区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信源:新街派 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