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央视报道,六一儿童节后大量退货包裹涌入曹县,有的商家退货率高达90%。退回的演出服上,汗渍、污渍、破洞、染色——明显被穿着演出过,有的甚至被烧出了洞。家长或学校集体购买、集体演出、集体退货,还特意选择“质量问题”作为退款理由,因为“这样平台判得快一点”。商家联系买家,对方要么已读不回,要么承认已经用过,但依然坚持退货。
这就挺无耻的。如果长期助长这股歪风,那网店商家的权益如何保障?各大平台现有的规则中,一味迎合消费者、牺牲商家利益的做不可取。如果靠平台自身无法解决,国家相关部门应该站出来,予以解决,不能让“七天无理由退货”变成“七天免费租赁”。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初衷,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解决网购“看不见、摸不着”的痛点。可这一规则被滥用后,它就彻底变了味。消费者权益需要保护,但绝不能以牺牲商家合法权益为代价。规则是护城河,不是攻城锤;是底线,不是漏洞。
更令人忧心的是,这事还发生在孩子们身上。我们一边在课堂上教育孩子“诚实守信”,一边却在现实中大肆破坏诚信,这到底会向下一代传递什么样的价值观呢?诚实守信,既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我们社会的线。别让“七天无理由”的制度漏洞,滋长中国社会不诚信的行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