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天讹天讹空气!”河南安阳,一女子陪闺蜜去金店,她试戴金手镯后,店员一口咬定,她把金手镯磕坏了,得赔偿一半工费950元,女子拒绝,金店又要求女子买下这个镯子,否则这事不算完。女子气炸了:试戴前,你们没让我看是否有磕碰,别的顾客磕坏了,往我身上赖?你去告我!金店:明明是你试戴磕到柜台损坏,有监控为证,你等着吃官司吧。
霍女士本来是陪着闺蜜去逛金店,好心帮着参考款式,自己顺手试戴了个金手镯,没成想还试出麻烦来了。
当时店员把镯子拿出来,直接让霍女士试戴,她是一个粗枝大叶的人,也没去查看手镯是否有损坏,而店员也没跟她展示手镯是完美无瑕的。
谁知道,她刚摘下来没两分钟,店员就拿着手镯跟她找后账。
店员一口咬定,镯子表面有个小凹痕,是霍女士刚才试戴的时候磕到柜台上弄的,张口就让她赔一半的工费950块钱。
霍女士当时就懵了,自己试戴的时候全程动作都很轻,压根没碰到什么硬东西。
而且,拿镯子的时候也没见店员提前说镯子有瑕疵,怎么一到自己手上就出问题了?
她当场就拒绝了赔偿的要求,结果金店看她不肯掏钱,又换了说法,说要么赔钱,要么就按原价把这个磕坏的镯子买走,不然这事没完。
霍女士直接气炸了,这明摆着就是讹人,指不定是之前哪个顾客磕坏的没找到人,现在往自己头上赖。
她直接告诉店员,要赔偿不可能,要告自己随便去。
金店说她们有监控为证,已经准备去法院起诉,让她等着吃官司。
不少有过类似经历的网友,都感同身受,很多人去金店试首饰的时候,都碰到过商家先不说有瑕疵,等你碰过了就讹你赔钱的套路。
大家也都劝霍女士别慌,真要打官司就要求调完整的监控,再找专业机构鉴定凹痕的形成时间,到底是不是当天试戴的时候弄的,一查就清楚。
还有懂行的人说,黄金质地本来就软,运输、摆货的时候都容易出现小划痕。
很多金店的样品本来就有瑕疵,专门等着顾客试戴的时候碰瓷,要么逼着顾客买走,要么要点工费,反正怎么都不亏。
这种套路,就是吃准了普通人怕麻烦、不想惹事的心理,真碰到硬茬不肯认,他们多半也就算了。
现在霍女士也摆明了态度,绝对不会吃这个哑巴亏,真要走法律程序,她也会全力配合,非要把这事掰扯清楚不可。
大家都在等着后续结果,毕竟谁都有去金店试首饰的时候,真要让这种碰瓷的套路成了常态,以后普通人逛金店都得提心吊胆,生怕一不小心就被讹上。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金店主张霍女士损坏手镯,需举证证明,手镯交付霍女士试戴时无瑕疵、霍女士存在不当操作行为,以及凹痕与该操作存在因果关系。
如果仅凭事后的凹痕,无法直接推定霍女士担责。
如果金店无法提供完整清晰的监控、售前完好证明等有效证据,索赔诉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消费者遇到此类“碰瓷式索赔”可拒绝不合理要求,通过法律途径厘清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