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院日前裁定:孟晚舟数年前认的“事实陈述”可作为针对华为的证据使用。
6月17日,布鲁克林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裁定,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在2021年延期起诉协议中的“事实陈述”可在即将到来的华为刑事审判中作为针对公司的证据。
华为公司正面临独立刑事审判,美国司法部对其的指控包括银行欺诈、电信欺诈、违反伊朗制裁、洗钱等。华为方面辩称孟晚舟当年的陈述不可用于针对公司的证据,并主张公司有权保持沉默。法官驳回这一观点,理由是孟晚舟当时及现在仍是华为CFO,其关于职务行为的陈述已被“采纳”,因此可作为证据使用,无需孟本人出庭作证。

此裁定被视为美国检察官针对华为的重大胜利,能大幅降低检方举证难度,可能加速审判进程。华为尚未立即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