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一名叫橘子宾馆的小旅社被华住会桔子酒店起诉侵权,索赔 10 万块,原告主张的是 500 万的赔偿,考虑到小店的实际经营,缩减到 10 万。
这家宾馆 2017 年开业,只有 16 间房。老板娘想了很多名字,最后灵机一动,发现家里的女儿爱吃橘子,于是就叫橘子宾馆,一家很小的店,就是养家糊口。没什么装修,价格才几十块钱。和 4 星标准的桔子酒店有着天壤之别,不管是外观风格,还是酒店名称,都存在巨大的差异,根本不会对住桔子酒店的客户产生任何的误导,这个橘子宾馆也不可能能蹭到桔子酒店的流量和生意。
现在国内的商标注册有一点很奇怪,都喜欢拿日常中的食物作为注册商标,像橘子这是一种常见的水果,正常来说大家都能用,而不是把它归属于某一家企业。这很容易造成被侵权,被投诉。国家商标法应该规定任何物品的名称不应该作为商标名,避免不必要的侵权误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