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扒皮都没这么狠!”湖南衡阳,19岁女大学生因为家里困难,去餐厅打暑假工赚学费,老板说好给她100一天。她每天干10多个小时,干了46天,以为能拿到工资交学费,没想到老板却耍无赖,只给女大学生1500块钱!还扬言:“没有合同你能拿我怎么样?”
“没有合同你能拿我怎么样?”
湖南衡阳,火锅店老板把1500块钱甩在桌上,语气里带着轻蔑。19岁女大学生小李盯着那叠钱,半天没说话。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2025年暑假,小李为赚取下学期生活费,在当地一家火锅店找到暑期兼职。老板口头承诺每日报酬,没签合同。
从6月21日到8月11日,整整46天,正赶上最热的三伏天,火锅店像个蒸笼,小李端锅、擦桌、扫地、拿调料,一天十几个小时,忙到半夜。这46天她勤勤恳恳,一天假都没请。按约定算下来,应得4700元。
然而老板最终只给她发了1500元,小李去催,却被他以“小李工作不熟练、效率低”为由拒绝。
小李急了,连忙跑去申请劳动仲裁,可仲裁委员会当天就出了不予受理通知:在校大学生暑期工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在劳动争议受理范围,要是其他大学生可能就吃了这个哑巴亏,但小李不认。
她回家后天天查法条,最后一纸诉状把火锅店告上法院。法院看着小李呈上的证据,做出认定,虽然两人并没有签劳动合同,但工作内容与报酬却是约好的,小李也确实提供了劳务,口头约定一样受保护。
于是经核算,扣除已经发给小李的工资,火锅店仍拖欠小李3200元。法院一审判决:火锅店十日内向小李支付剩余的劳务报酬。
小李的坚持,不只是要回3200块钱,更是替所有打暑假工的学生蹚出了一条路,干活拿钱,天经地义。法律不会因为一纸合同缺席就关上大门。
口头约定、考勤记录、微信聊天、工资转账凭证,这些都能作为维权证据,事实劳务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
每一次不妥协,都是在为后来者铺路,因为法律终将站到对的那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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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大河报|2026.6.21|19岁大学生在火锅店打暑假工被拖欠工资,46天仅拿1500元,法院判了
文|momo
编辑|史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