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为人母!”6月29日报道,内蒙古,一女子因为家庭不幸福,就将所有情绪发泄在不满3岁女儿的身上,女儿没满足她的要求,女子就会进行家暴,不仅打女儿的头,还打女儿的下身,导致女儿在两个月内住院2次!网友:怎么下得去手!
这起案件让人看得心里发堵,内蒙古一位母亲,因为自己的日子过得不如意,竟把所有火气都撒在了还没满三岁的女儿身上。
孩子那么小,话都说不利索,唐诗背不下来要挨打,不小心尿裤子也要挨打,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这位母亲打孩子专挑要命的地方下手——头和下身,一个成年人把拳头对准一个连路都走不稳的幼童,这画面想想就让人后背发凉。
短短两个月里,小女孩被送进医院两次,第一次是左侧额部头皮下血肿,头部软组织外伤,没过多久又进去了,还是头部软组织损伤,一个不到三岁的孩子,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躺在病床上连哭的力气都没有,护士换药的时候看到那些伤痕,手都在抖。
孩子爹终于坐不住了报了案,这位母亲大概是没想到事情会闹到这一步,自己跑去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定,这位母亲的行为属于“情节恶劣”的虐待罪,理由很明确——作为法定监护人,为了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对一个未满三周岁、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的幼儿长期反复施暴,还专打隐私部位,这不仅给孩子留下了身体上的伤,更造成了持续性的心理创伤。
最后判了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审维持原判。
说实话,六个月刑期够不够重,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但更让人揪心的是那个小女孩——她才刚来到这个世界,还没来得及感受温暖,就先尝到了来自最亲近之人的拳头。
家庭矛盾谁家没有?日子过得不顺心谁没经历过?但把这些负面情绪转嫁到一个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孩子身上,这跟欺负一个手无寸铁的人有什么区别,成年人再难,也该有成年人的担当,孩子不是出气筒,更不该为父母的情绪失控买单。
这起案件能被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说明司法机关对这种行为的定性已经有了明确态度,但愿这样的案例能真正起到警示作用,让那些在冲动边缘的父母能停下来想一想——那一拳打下去,打在孩子身上,也打碎了一个家庭本该有的样子。
来源:现代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