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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刘女士花3350元给女儿买了一辆爱玛电动车,结果女儿第二天就以2100

浙江绍兴,刘女士花3350元给女儿买了一辆爱玛电动车,结果女儿第二天就以2100元卖掉。刘女士得知后,又以2300元赎回。

“刚给你买的车,到底去哪儿了?”刘女士站在客厅里,声音压得很低,但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扎在女儿身上。十六岁的女儿低着头,不敢看她。
 
“停……停在同学家了。”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哪个同学?带我去看看。”女儿不说话了,两只手绞在一起,低着头。刘女士心里感觉到有些不对劲。
 
“到底怎么回事?说实话。”沉默了好一会儿,女儿才挤出一句话:“我……我把它卖了。”
 
刘女士愣在原地,脑子里嗡嗡作响。自己花3350块钱,刚刚给女儿买的车,第二天就被卖了?
 
几天前,刘女士在爱玛专卖店花3350元给女儿买了一辆电动车,想着孩子上下学方便。

可女儿对于妈妈给自己买的牌子不喜欢,又不敢跟妈妈说,干脆自己把车推去一家电动车专卖店,以2100块的价格卖掉了。因为有全套发票、证件,老板娘也没多想,就收了。
 
知道来龙去脉的刘女士又气又急,便拉着女儿找到那家绿源门店要赎车。可老板娘却说车已经卖出去了,2500块转手的。
 
“这是我买的车,发票名字是我的,不能随便卖!”刘女士态度很硬,最后闹到了派出所。经过协调,她加价200块,以2300块把车赎了回来。
 
车拿回来了,她松了口气,觉得这事算翻篇了。外观没什么变化,只是“爱玛”标志的地方贴了“绿源”的贴纸。她也没多想,让孩子接着骑。
 
可十多天后,她发现问题了。
 
充电器不是爱玛原装的,变成了绿源的。她心里一紧,赶紧找人拆开看电池。一看就傻了原本爱玛金标的石墨烯电池被换成了“旭派”电池,容量少了不说,品牌也变了,价值差了一大截。
 
刘女士气不打一处来,又找到了绿源门店。
 
老板娘吴女士也有自己的说法。她说第二任车主提车的时候要求换成绿源的配件,她就给换了。至于换下来的爱玛原装配件,已经在店里放了一个多月,转手卖掉了。

赎车的时候没告诉刘女士,老板娘说签了协议,可那份协议上只写了“划伤、损坏与门店无关”,压根没提换配件的事。
 
“那电池价值不一样啊!”刘女士急了。“她车子所有跟我出店没有关系的,原装的东西时间过了这么久,我没有了。”老板娘也不让。
 
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让谁。一个说女儿私自卖车不该怪店里,一个说赎回来的车不该被偷偷换了配件。
 
这事到底该怪谁?
 
怪刘女士的女儿?已经十六岁了,可不是不懂事。一句“想换个牌子”就自作主张,把三千多的新车贱卖了两千出头,瞒着家长处理这么大额的财产,确实有错。
 
怪店家?收车的时候没核实车主身份,只看了发票就收了。赎车的时候把核心配件换了也不说一声,签的协议里只字不提换配件的事,整体来说也不合规矩。
 
怪刘女士?她有没有认真告诉过孩子,贵重物品不能擅自处理?车子买回来之后,有没有确认过女儿是不是真的喜欢?
 
各有各的理,也各有各的错。可说到底,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宁愿自己偷偷把车卖了,都不愿意跟妈妈说一句“我不喜欢”,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吧。


信息来源:
1818黄金眼丨给16岁女儿买了3350元的电瓶车,女儿第2天就把车卖了?

文丨人生处处书简湖
编辑丨南风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