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带人把建在邻居家门口的私建厕所强拆了。就为了这么个不到三平米的简易棚子,前前后后耗了近半年,上门协商七八回,社区调解三次,官司打到法院下了判决,最后非得执法人员动真格才能解决,说出去谁不觉得荒唐。
两户人家门对门住着,原本没什么矛盾。其中一户趁着对门没人常住,直接在人家大门侧边的公共区域,搭起了这个简易厕所,离人家入户的大门满打满算不到三米。
天热的时候,臭味顺着风直接往对门屋里钻,开窗通风都成了奢望。赶上下雨天,厕所里的污水顺着墙根往下流,漫到人家门口的台阶上,苍蝇蚊子全往人家窗户上落。对门住户回来发现的时候,厕所已经搭完用上了。
最开始没人想把事情闹大,邻里邻居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先上门好言好语商量,说这个位置太影响生活,能不能挪个地方。
第一次去,对方满口答应,说过两天就拆,等了半个月,一点动静都没有。第二次再去,对方又找借口,说家里东西没地方放,再宽限些日子。前前后后跑了七八趟,好话都说尽了,对方就是拖着不拆,到后来直接开门就呛人,说地是公家的,自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别人管不着。
住户找物业,物业说自己没有执法权,只能帮忙劝说,劝了好几回,对方根本不听。找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前后上门调解三次,要么赶上对方躲着不见,要么刚说两句话就被骂回来,半分商量的余地都没有。实在走投无路,对门住户才选择起诉到法院。普通人都怕打官司,费时间费精力,还容易结仇,要不是被逼得实在没法子,没人愿意走这一步。
法院的判决很明确,这个厕所属于私搭乱建,侵占了公共空间,严重影响相邻住户的正常生活,要求十五天之内自行拆除,恢复原样。到这一步,多数人都觉得,法院都判了,总该认账了吧。偏偏就有人不这么想。十五天的期限过了,厕所稳稳当当立在原地,不光没拆,对方还故意往里面倒生活污水,排污比之前更过分,摆明了就是耍赖,觉得判决就是一张纸,没人真能拿自己怎么样。
住户没办法,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一次执行上门,对方直接撒泼耍横,堵在厕所门口不让任何人靠近,家里的老人直接往地上一躺,喊着谁敢动就跟谁拼命,又哭又闹,说执法人员欺负普通老百姓,周围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第一次执行只能暂时停下。看到这估计很多人心里都犯嘀咕,难道真的是会闹的人有便宜占?难道老老实实打官司赢了,也拿耍横的人没办法?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法院没惯着这套撒泼耍赖的做法,第二次执行提前做好了完整预案,出动了法警和施工人员,全程录音录像,到场之后先亮明身份,当场告知阻挠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继续阻碍执行的,按妨害司法处理,该罚款罚款,该拘留拘留,情节严重的还要负刑事责任。对方一看这次不是吓唬人,再闹真要把自己闹进去,瞬间没了之前的嚣张气焰,不敢再上前阻拦,只能站在一边看着施工人员把厕所彻底拆除,地面的污渍也全部清理干净,恢复了原本的样子。
这事从头到尾都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没有巨额财产纠纷,没有复杂的人情往来,就是最常见的邻里矛盾,就是有人想占点小便宜,觉得耍横就能躲过去。可恰恰是这种小事,才最戳普通人的日子。谁家里没个邻居?谁这辈子没遇上过几次不讲理的人?以前总有人说,好人受气,老实人吃亏,遇上无赖只能忍,讲道理没用,闹起来还怕惹麻烦。可这件事明明白白摆在这里,告诉所有人,不是这个道理。
法律从来不是写在纸上给人看的空话,法院的判决也不是随便说说的通知,你守规矩,就不会平白无故受欺负,你故意越界,哪怕只是占了几平米的地方,哪怕只是恶心了邻居的日子,该担的责任一样都跑不掉。
很多人总觉得,这么点小事犯不上法院出动这么多人,浪费公共资源。可就是这些不起眼的小事,才关乎普通人过日子的安全感。家门口被堵了,墙边被堆了垃圾,楼下天天被噪音吵着,都是鸡毛蒜皮的琐事,可天天发生,就能把好好的日子熬得难受。要是这些小事都没人管,都得靠自己撒泼耍横才能解决,那守规矩的人该有多委屈。
这次拆掉的从来不是一个三平米的厕所,是那些总想着靠耍赖占便宜的人的侥幸,是给所有踏踏实实过日子、守规矩的普通人撑了腰。
做人有底线,邻里有边界,公共空间有规矩,法律的威严容不得半点挑衅。以后再有人觉得占点小便宜没人管,耍点无赖没人治,就想想这个建在别人家门口的厕所,最后落了个什么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