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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走别人整整十年的命,毁掉两个家庭。 猜猜制造这起冤案的办案人员付出了什么代价?

偷走别人整整十年的命,毁掉两个家庭。
猜猜制造这起冤案的办案人员付出了什么代价?
记个大过、免了职务、换个工位。没了。

刚才刷手机看到张氏叔侄这案子的后续,我真是一口闷气堵在胸口,死活咽不下去。

这事儿过去了十三年。张高平、张辉叔侄拿到国家赔偿,一人一百一十万出头。可钱能买回什么?张辉当年已定下婚约,未婚妻怀有身孕,案发后退婚打胎远走他乡;张高平入狱后妻子与他离婚,母亲常年四处申诉,直至离世都没等到平反,两个顶梁柱一夜之间成了“奸杀犯”。十年后出来,张高平耳朵聋了一只,张辉从青涩小伙熬成了中年大叔。

那个主导预审、把他们送进去的“女神探”聂海芬呢?牵头主办三百五十余起重特大案件,一审判处死刑的就有三百多起,号称办案准确率百分之百,央视给她拍过纪录片,叫《无懈可击聂海芬》。当年被害人指甲里检出第三方男性DNA,这份能直接排除叔侄嫌疑的铁证,她未采信这份关键证据,直接弃用。

最后就落了个行政记大过、免去预审大队大队长职务、调离刑侦一线,没了。
(注:该处分系多家媒体交叉核实,官方未发布完整书面通报)

为什么“治不了她”?

两个法律门槛卡死了追责的路。要定徇私枉法罪,得证明她“明知”张氏叔侄无辜而故意陷害。调查结论说她“破案心切导致错误判断”,定性为“过失”。加上2003年审讯无全程录音录像,时隔多年,难以拿出认定刑讯逼供的完整法律证据。

可问题就出在这儿:她在明知有第三方DNA的情况下,仍然指导侦查员“证明张氏叔侄犯罪属实”。这到底是履职疏忽还是主观过错?法律界的争议直到今天都没停过。

更讽刺的事还在后头

真凶勾海峰2005年因杀害女大学生吴晶晶落网,预审审核把关人——还是聂海芬。同一人,同一辖区,真凶在眼皮底下溜走,无辜者在牢里蹉跎十年。张高平在电视上看到勾海峰案的新闻,凭着作案手法高度相似,本能地怀疑王某也是勾海峰杀的,多次向监狱反映要求比对DNA。没人理。

勾海峰从落网到处决,三个月。快得让人起疑。

这案子背后藏着更狠的东西

张高平在法庭上说过一句话:“今天你们是法官,但你们的子孙不一定是法官,如果这样不改变,他们也可能有危险。”

说透了。聂海芬不只是一个警察,那是一个时代的办案逻辑——口供为王,个人判断凌驾物证,“神探”说了算,程序正义靠边站。从预审到检察院批捕到法院判决,整个系统集体“失明”。那份DNA报告摆在那,没人追问,没人复核。

转机在哪?

张氏叔侄案是我国法治建设标志性错案,与多起冤错案件共同推动审讯全程录音录像全面落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细化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快建立。聂海芬没坐牢,但她代表的那个重口供、轻物证的粗放办案时代,终结在2013年。

新疆石河子检察官张飚为这案子奔波五年,退休前跨级给浙江检察院写信,退休后接到张高平电话,抱着手机哭。他一个快要退休的老头儿,本可以安安稳稳过完最后几年,偏偏坐到了张高平对面,听他说完那句“我没杀人,你信吗”。

“一旦被别人冤枉,那种痛苦感终生难忘。”

十年冤狱,一个记大过。

这不是聂海芬一个人的侥幸,是多环节履职疏漏叠加形成的系统性问题。张高平叔侄失去了自由、青春、完整家庭,涉事办案人员仅受到内部纪律处分,失去的只是昔日荣誉虚名。更让人窝火的是,2016年媒体实地核实,聂海芬仍在公安系统正常在岗上班。

好在,那套让办案人员主观判断凌驾于客观证据之上的旧办案模式,到底被这案子推动彻底整改。这才是张氏叔侄十年牢狱换来的最大法治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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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合人民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央广网公开报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