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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不当记者了,有些职业病还没治利索。从第一次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和车主的陈述,也能

早就不当记者了,有些职业病还没治利索。从第一次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和车主的陈述,也能看出这个事件的藏着什么猫腻。

注意时间线:车被拖走是2025年7月2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上标明车主的控告日期是7月31号。决定不予立案的日期是8月29号。

为啥21号丢车,31号控告?只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车主撒谎了,车拖走当时根本就没报警,因为他太清楚为啥被拖走,这根本就不是公众正常认知的盗抢,就是债务经济纠纷导致的,这十天里车主在跟债主沟通,沟通不了了,转而寻求找警察报盗抢,很多欠一屁股债的人,为了躲债都很善于利用司法。

第二种可能,当时报警了。注意,中国的警方一直将人身伤害和盗抢列为第一优先级,效率极高。盗抢报警根本不需要到派出所里慢慢悠悠做笔录,挂个110,警务处理马上启动。

跟我之前判断的一致,警方迅速就判定这并非盗抢,所以第一轮就不予立案。也不算你报假案,毕竟是车真被拖走了。

车主在十天后提交了控告书。

无纠纷的普通偷车,只用报案,不走控告。只有一车多押、担保公司私自拖车、债权方扣车这类有争议的“疑似盗窃”,才需要走控告程序。

控告的目的是想要拿到不予立案文书,然后申请复议,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

正好在侦查期限30天内(特殊可延长),警方给车主回复,不予立案。

…………这一段过程已经可以清晰明确判断。1,这台理想L9根本不是老百姓普通认知的车被偷了,而是百分百由抵押债务纠纷引起的车被拖走。2,车主在一个月时间里,明明可以无数次亲自拦截车辆,二押的浙农小贷在车上安装了两个gps,可以直接把车取回来,但车主死活不取,天天看app玩。

为啥?哪个正常人会这样做?正常的车被盗,马上就通知放贷方申请停贷。马上就通知保险公司准备启动盗抢险(现在已合并到车损险),一秒钟都不会耽搁。

普通人要是车真被偷了,压根就该干嘛干嘛,警方爱破案不破案(其实瞬间就破案),根本不关心,车找不回来60天,盗抢险立刻生效,赔的钱远比二手车售价高。为啥很多人车走了全损都兴高采烈的,原因就在于此。

但你发现车主都不做,就耐心的跟警方较劲。

其实就是车主明知车回来了,对他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车回来其实也不是他的,二押会迅速知悉,微众银行也会迅速起诉他,说不定抵押了几次还得还钱。

只有把警方拖进来,才能与各路债权方博弈。

说到底,这件事就是一个欠烂债的人,满嘴谎话,隐瞒各种关键点,想尽办法把各路人拖进来越多越好,谁沾边儿就把谁当枪,水搅的越混,他越可能趁乱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