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来的权利?浙江杭州,女子买了辆新宝马,为了方便,她在离电梯口最近的地方,花4300元租了一个车位。谁知,刚把车子停进去第一天,物业就说,这个车位是领导一直在用,让她立马挪走,还私自给车上了锁,导致挪车时,轮毂被损坏,定损13835元。女子气炸了,要求物业承担换新费用,谁知对方甩锅,只愿意维修。沟通无果后,女子准备走法律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
6月30日,洪女士喜提一辆宝马430i,提车当天,她就找到物业,租了一个车位。
这个车位在地下负一层D187,一年租金4300元,租期从2026年7月1日到2027年6月30日。
手续全部办完,她也把自己的车牌号录入到物业登记系统,确认车位可以正常使用。
这个车位离电梯口很近,上下楼非常方便。
7月3号下午,洪女士第一次把新车开进地库,停在了这个车位上。
万万没想到,凌晨五点多,洪女士手机上来了一通挪车电话,但她当时睡的正熟,完全没听见。
等到早上六点半起床,她看到手机里面的语音留言,说她占用他人车位,要求立刻挪车。
洪女士听得一头雾水,明明是自己花钱租的车位,怎么就变成霸占别人车位?
她满心疑惑,连忙下楼到地下车库查看情况。
到了现场,眼前一幕让她大吃一惊。车子副驾车窗上面,贴着物业出具的违规停放告知书。
洪女士坐进主驾,直接发动车辆准备挪车,谁知刚一踩油门,车轮竟然被锁死死卡住,直接把轮毂损坏。
下车一看,原来,车子的左前轮竟然被扣上一把沉甸甸的黄色大铁锁。
后续保安来开锁,动用了破拆工具,现场火花四溅,看着新车被这样对待,洪女士心疼又愤怒。
事后,她找物业讨要说法,夜班保安坦言,这个车位一直是物业领导在使用。
当天凌晨两点保安巡逻,看见车位被占,担心领导早上上班回来没有位置停车,没仔细核对登记信息,直接就给车辆上了锁。
好大的权利!物业本来是给业主服务的,却反过来当家做主成了主人,谁给他的底气?
面对洪女士质问,物业突然改口,说是新来的保安业务不熟,不会查系统才搞错,已经把这名保安开除。
车位出租方也明确表示,这个车位从来没有给物业领导使用过。
经过4S店定损,单单更换轮毂就要13835元。
洪女士要求物业承担换新的费用,但是物业只愿意出钱维修,刚落地几天的新车就被糟蹋成这样,洪女士无法接受。
无奈之下,洪女士向记者求助,记者上门找物业经理沟通,对方拒绝采访,也始终没有给出答复。
洪女士表示,后续会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物业公司只是服务企业,根本没有执法权,就算业主停车有问题,也没有权利私自给车辆上锁。
洪女士是合法租下车位,停车完全合规。保安为了讨好领导,没核对信息就上锁,属于明显过错。
保安属于履职期间办事,不能把锅推给员工个人开除就完事,赔偿责任要由物业公司来承担。
现在车子轮毂损坏,洪女士有权利要求物业按实际损失赔偿,换新轮毂的13835元定损,可以作为索赔依据。
洪女士可以收集录音、照片和定损报告去起诉,挽回自己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