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北京一名女知青被公羊顶倒,她从地上爬起来拍打身上的泥土,那只羊又退后几步再次把她撞倒,下一秒她弯腰拿起镢头砸向羊头,不料这一举动,彻底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
那天上午天气晴朗,她背着工具准备去田里干活。
她插队的村子在晋北黄土坡上,出门走二里地才到作业的地块,路边就是生产队的羊圈。那只公羊是队里前年从县食品站买回来的良种种羊,性子烈,之前就顶过路的社员,饲养员总说要拴牢,偏头天晚上换草料时图省事,只搭了根细绳在羊角上。
她刚走到羊圈墙外的土路上,身后突然冲过来一股劲儿,后腰结结实实挨了一下,整个人往前扑出去摔在土路上,手掌蹭得火辣辣疼。她咬着牙撑着地面爬起来,刚拍了两下裤腿上的黄土,眼角余光就看见那只羊退出去三四步远,低着头又冲了过来。这一次顶在她的小腿肚上,她腿一麻又摔了个屁股蹲。羊还不肯走,晃着脑袋往前凑,她那时候刚十九岁,从小在北京长大,哪受过这种委屈,火气一下就上来了,手里刚好攥着干活的镢头,想都没想就举起来对着羊头砸了下去。
一镢头下去,羊晃了晃脑袋,四条腿一软扑通栽在地上,蹬了两下就没了动静。她站在原地喘着气,看着地上的羊瞬间就懵了,本来只想把羊赶开,根本没料到下手重了直接砸死了。饲养员听见动静从圈里跑出来,一眼看见地上的种公羊,脸刷地就白了。
按照当时生产队的制度,集体的耕畜、种畜都属于核心生产资料,这只良种公羊负责全队三十多只母羊的配种,直接关系到第二年全队羊羔的存栏数和社员分红,比普通牲口金贵得多。这件事当天就传到了大队部,按照当时爱护集体财产的相关规定,大队干部找她谈了话,让她写了深刻检查,还要在全队社员大会上当众检讨。
她刚下乡半年,本来一心想着好好表现争取推荐招工、升学的机会,出了这事整个人都慌了,当天晚上在知青点的土炕上哭到后半夜,第二天红着眼睛交了三页纸的检查,字里行间全是懊悔。可处分还是下来了:队里扣了她全年三成的工分抵偿损失,这件事也被记入了她的个人鉴定材料。
往后的几年里,队里陆续有招工回城的名额,还有推荐工农兵学员的机会。她平时干活最舍得下力气,脏活累活都抢在前面,社员们对她评价都很高,每次初选都能选上。可一到政审调材料的环节,看到这份记录,她的名字总会被划掉。同批来的知青走了一批又一批,有的进了工厂,有的上了大学,只有她始终留在黄土坡的村子里。
等到七十年代末知青大规模返城的时候,她已经在当地成了家,生了孩子,丈夫是本村的农民,公婆也都在村里。就算后来手续能办了,拖家带口的她也没法再回北京从头开始。
这件事在很多知青回忆录里都有类似的记载,放在今天看,不过是一件人畜冲突的小事,照价赔偿就能解决。但在那个以集体生产为核心的年代,集体财产的权重远高于今天,一件情急之下的小事,就足以改变一个普通人的人生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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