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先生索赔31万,很多人都觉得少了,原因是因为这4个经不起推敲的问题!
1 : 精神损害赔偿,为什么只有1万到5万?
这个数就是法律规定的,民法典里写得很清楚,不管你为这段感情付出多少,受到的伤害,法律算不出来。比如陈志县那个案子,别看赔了58万,里面精神损失费就只有0.8万,还不到一万呢,这还是通过调解出来的,说实话,这个还挺心寒的
2 : 骗钱就能定罪,但骗人养孩子就只是民事纠纷
从我个人理解看,骗钱至少是法律上算得清楚的数字,毕竟是财产,而扶养过程算不上是财物,所以真的要算清楚的话,那就是讨还付出的生活费
3 : 亲生父亲,为啥从头到尾不担责任呢?
非亲生的孩子白得抚养费,就只是从女方那里追要,而生父,别管是谁,目前为止,我还没听到过哪个生父被追究责任的,这个让我很想不通的一个问题,出轨只能从道德上去谴责
4 : 韦先生最后就只想要“生父是谁”,但法律可以帮他鉴定是否亲生,但却没给他“追问生父是谁”的权利
说白了,想知道生父是谁,就得通过女方的嘴,想说就说,不想说谁也没权利逼女方说出来,可笑吧!
所以不要再说韦先生不要钱是傻的话了,我们都不是当事人,谁也体会不到这个感觉。你们觉得亲生父亲用不用被追究?精神损失费应该多少合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