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一女子心脏疼去医院就医,没想到男医生突然用手摸女子的胸,对方并没告诉她检查部位和手法,女子崩溃了,在医院哭了好久,第二天,女子还是打了110。
信息来源:众播新闻
事情发生在8月3号下午。
王希(化名)心脏疼,不敢耽搁,赶紧去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桃源院区。
接诊的男医生姓李。
诊室里就他俩,门还关着。
王希寻思,常规检查嘛,最多开个单子拍个片,没啥大不了的。
可没想到,李某啥也没说,没告诉她查哪儿、咋查,上来就伸手捏住她的胸,左右来回拉扯。
王希当场懵了,脸涨得通红,整个人僵住,半天没缓过神。
等她回过神来,李某已经“诊断”完了——不是心脏毛病,是肋骨疼。
王希那时还在心里替医生开脱:医生眼里不分男女,可能检查就这路子,自己太敏感了吧?
可转念一想,都确诊肋骨疼了,再碰胸哪儿还有必要?
结果李某第二次又伸手摸了过来。
王希拼命往后躲,还是没躲开。
这一回她彻底明白了:第一次不是检查,第二次更不是。
这人就是借着看病占便宜。
王希彻底崩了,坐在走廊里哭了好久。
可检查还没做完,她怕当场闹起来耽误自己看病,咬着牙忍了,把流程走完才回家。
回到家,越想越堵得慌。
第二天(8月4号),她打了110。
可心里还是不稳当。
8月5号,她跑了另一家医院,把经过原原本本讲了。
人家医生直接说:疼痛科根本没有这种检查手法。
这句话,让她彻底死了心。
她是真的被冒犯了。
8月8号,王希去派出所做了笔录。
8月12号,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中山派出所出具了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她报的“被猥亵案”正式立案。
直到8月17号,医院才回应。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患办说,院里高度重视,已安排专人跟进,涉事医生已经停诊。
消息一出,不少人觉得:立案了,医生停诊了,这回总该板上钉钉了吧?
也别高兴太早。
有律师分析,这案子目前就是“一对一”——患者指控了,医生那边还没公开回应。
立案只说明警方初步觉得有违法嫌疑,离定案还差得远。
案子的核心其实就三个关键点:检查前到底有没有告诉患者要查哪儿、怎么查;都确诊肋骨疼了,第二次接触还有必要吗;患者拼命躲了,医生到底停没停手。
现在最关键的,就是封存的病历和诊室监控。
就算监控缺失,其他证据能形成完整链条也行。
退一步讲,即便够不上处罚标准,医院根据内部调查,照样能处理不规范行为。
这事儿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涉及隐私部位的检查,医生有义务提前告知、全程留痕,异性检查最好有第三方医护在场。
这不是信不信任的问题,是为了保护患者,也是保护医生自己。
说个已经判了的事。
2024年,广东深圳一个女患者胸口闷去社区医院,接诊男医生没安排第三方在场,也没说清检查目的,直接让她解开内衣做按压。
患者事后报警,医生被行政拘留5日,社区医院被责令整改。
你看,不告知、不避嫌、上来就碰,不是头一回,而且真有人为此付出了代价。
有人可能会说:医生看病不分男女,别那么矫情。
可正常的医疗检查,哪有不提前说清楚、不经患者同意就动手的?
患者本来就身体不舒服,处于弱势,这种不打招呼的触碰,说轻了是违规,说重了就是违法。
《刑法》第237条写得明明白白: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生利用患者对医疗流程的信任,不履行告知义务,在非必要的情况下触碰隐私部位,就是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猥亵,该担的责跑不掉。
真正的专业诊疗,得先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身体边界,再谈检查治疗。
跳过了“告知同意”这一步,再拿“看病不分男女”当挡箭牌,本质上就是对患者权益的冒犯。
白大褂不是免死金牌,关着门的诊室也不是法外之地。
最后结果如何,就看后续证据是否充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