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禁食狗肉”法案实施前夕,多名“狗肉汤”店主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海外新鲜事 热点现场
在明年2月韩国《关于终止以食用为目的的饲养、屠宰及流通狗等特别法》(简称《禁食狗肉法》)正式实施前夕,所谓“补身汤”行业的从业者们已提起诉讼,要求地方政府赔偿其营业损失。
据大田地方自治团体和法律界20日消息,大田大德区6名经营“狗肉”的店主已于上月24日向大田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大德区厅长,要求撤销“拒绝支付营业损失补偿金”的行政决定。
据悉,原告方主张,由于《禁食狗肉法》的实施,他们经营了数年至数十年不等的营业权实际上被剥夺,因此,除了政府提出的停业或转业补贴外,还应另行核算并支付合理的损失赔偿额。
此类诉讼动向不仅限于大德区,在大田5个自治区的4个区中均有出现,包括儒城区(4人)、东区(3人)、中区(1人,以上为原告人数)。通过法院案件检索网站确认的原告至少有14人。这些诉讼已由大田地方法院行政1部和行政2部分别受理。
《禁食狗肉法》的核心内容是禁止以食用为目的饲养、增殖、屠宰狗,以及禁止流通、销售狗或以狗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以食用为目的屠宰狗者,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饲养、增殖、流通者将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该法还规定,养狗场主、狗肉屠宰流通商、餐馆老板等必须向地方自治团体负责人申报设施和营业内容,国家和地方政府应支持已申报者的停业或转业。
该法于2024年在韩国国会通过,当局设定了至2027年2月的3年宽限期,以便业界有充足时间准备停业或转型。地方政府也表示,将致力于实现软着陆,尽量减少餐馆业主等受到的冲击,而非维持无序的产业状态。
根据农林畜产食品部2024年10月发布的《禁食狗肉基本计划》,自2027年2月起,法律将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狗、屠宰、流通和销售行为,因此目前运营中的从业者负有停业或转业的义务。根据规定,停业的业主可获得最高400万韩元的店铺拆除和恢复原状等费用补贴,变更菜单或处理肉类种类的业主可获得最高250万韩元补贴。
大田自治区方面表示,部分餐馆业主此前曾提出民怨,认为现行支援措施不足,要求另行支付营业损失补偿金。对此,负责部门以特别法中并无明文规定需另行补偿营业损失为由,拒绝了相关支付要求,而原告方则对此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
大田地区某自治区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已在支援标准内提供了最大限度的行政补助”,“在履行基于公共利益和社会共识制定的法律过程中,难以接受除规定之外的要求,即投入国民税金”。此外,有观察认为,由于此前狗肉营业的许可依据本就薄弱,很难直接适用因侵犯一般营业权而需进行损失补偿的法理。
据悉,此类诉讼不仅在大田,在全国其他地区也有发生。目前,大田地区原告方的诉讼代理人确认是总部设在首尔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大田各区表示将选任律师,积极应对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