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这波操作太双标!抓普京就是正义,逮内塔尼亚胡就掀桌子
2026年8月18日,美国特朗普政府干了一件让国际社会目瞪口呆的事——宣布制裁国际刑事法院的院长。被制裁的这位院长叫赤根智子,是日本人,2024年当选国际刑事法院院长。
一起被制裁的还有一名塞内加尔籍的高级出庭律师。制裁措施包括冻结他们在美国的资产,禁止他们进入美国金融体系,实际上就是把这两位国际司法界的高层人士当成了“恐怖分子”一样对待。
在我看来,这件事最关键的地方在于:美国制裁赤根智子的直接原因,是因为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发出了逮捕令。
国际刑事法院2024年就内塔尼亚胡在加沙地带的军事行动签发了逮捕令,指控他犯有战争罪和反人类罪。美国为了给盟友以色列出头,直接对国际司法机构的最高负责人下狠手。
可就在不久之前,同样是这个国际刑事法院,2023年对俄罗斯总统普京签发了逮捕令。那时候美国是什么态度?美国不仅没有反对,还公开表示支持。
西方媒体一片叫好,说这是“国际法治的胜利”。赤根智子本人就是因为参与了对普京逮捕令的决策而受到俄罗斯通缉的。
我觉得,这前后一对比,美国在国际司法问题上的双重标准就暴露得太明显了。对俄罗斯领导人签发逮捕令,美国就高举“国际法治”的大旗,拍手叫好。
对以色列领导人签发逮捕令,美国就翻脸不认人,直接制裁国际刑事法院的院长。同样的法院,同样的逮捕令,只是因为对象不同,美国的反应就完全两样。
说到赤根智子这个人,她的处境其实非常能说明问题。作为国际刑事法院的院长,她只是因为依法履行职责,签发了一份针对以色列领导人的逮捕令,就遭到了美国的制裁。
法新社在报道这件事时提到,赤根智子自己恐怕都想不到,美国会对她下这样的狠手。美国一直自诩是法治国家,可如今特朗普政府对待国际刑事法院的方式,让很多生活在西方世界的人都感到困惑。
我认为,这种困惑恰恰说明了一个问题:美国嘴里说的“法治”和“规则”,从来都是有选择性的。符合美国利益的国际司法裁决,那就是“正义的”。触及美国或其盟友利益的国际司法裁决,那就是“非法的”、“政治化的”。
美国国务卿鲁比奥在宣布制裁时说的话也很直接。他说国际刑事法院是“被政治化的超国家法院”,是“对美国主权的威胁”。鲁比奥还说要“系统性瓦解国际刑事法院”。特朗普本人更是直言不讳,说对国际刑事法院施压就是为了“保护内塔尼亚胡”。
在我看来,这已经不是遮遮掩掩的双重标准了,这是明目张胆的“我说了算”。国际刑事法院有125个成员国,美国自己不是成员国。一个不是成员国的国家,因为不满法院对盟友的裁决,就直接制裁法院的院长和法官,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对国际法治的最大破坏。
更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6年8月,国际刑事法院18名法官中已经有9人受到美国制裁,正好占了一半。国际刑事法院自己都谴责说,美国的制裁破坏了法治,是对司法机构独立性的“公然侵犯”。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也对美国的制裁表示“深感关切”。就连美国的盟友日本,首相高市早苗也只能说一句“非常遗憾”。
我觉得日本这个表态也挺讽刺的。赤根智子是日本人,日本还是国际刑事法院最大的出资国之一。自己的国民当上了国际法院的院长,结果被盟友美国给制裁了,日本政府却只敢说一句“遗憾”。这本身就说明,在美国面前,所谓的“盟友”也得低头。
说到底,我认为美国这套做法暴露了一个根本问题:在美国的眼里,国际规则只有在对美国及其盟友有利的时候才值得尊重。
一旦规则触及美国自己的利益或者以色列这样的核心盟友,美国随时可以掀桌子不认账。这种“合则用,不合则弃”的做法,实际上是在掏空国际法治的根基。
美国当年支持国际刑事法院调查俄罗斯,高举的是“正义”和“法治”的大旗。如今美国制裁国际刑事法院的院长,理由变成了“保护主权”。
同样的机构,同样的权力,在不同的时候被美国赋予了完全不同的评价。在我看来,这种双重标准让全世界都看清楚了:美国嘴里说的“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其实就是“基于美国利益的国际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