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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了大谱!” 湖南长沙,一女子在餐厅门口结账时,被一4岁男孩拍了下屁股。女子当

“离了大谱!” 湖南长沙,一女子在餐厅门口结账时,被一4岁男孩拍了下屁股。女子当即追上孩子,狠狠掐住男孩后颈,还报警声称自己遭到猥x。

调解时男孩父母口头致歉,另外赔付70元医药费。可孩子妈妈坚持,孩子只是无意打闹,还要求该女子为弄伤孩子道歉。
 
一个4岁男孩的手,把一场日常出街拖进了三方对峙的泥潭。警方调解了三次,最后还是散了,走诉讼程序。
 
8月26日,来自福建的小熊在长沙一家餐厅用完餐,正在门口结账,突然感到臀部被拍了一下。她转头看见一个4岁男孩从身后跑过,立刻认定是他干的,当即大声喝止,追上去死死掐住孩子的后颈。
 
男孩被吓哭了。家长闻声赶来后,小熊告诉他们孩子碰了自己的敏感部位。可孩子父母表示不认同,说4岁孩子不可能干这种事,只是奔跑时不慎意外碰到。
 
随后双方产生了肢体冲突,小熊报了警,称自己遭到猥x。
 
调解环节,分歧卡在了一个关键点上:道歉的顺序。小熊要求男童父母书面道歉或录制道歉视频,并承诺好好管教孩子。而男童父母表示可以接受小熊的诉求,但前提是她必须先为掐伤男孩的行为道歉。
 
小熊说自己弄伤男孩并非主观故意,拒绝道歉。男孩父母因此也拒绝道歉。三次调解全部失败,双方各有各的理。
 
法律上的责任划分,比情绪复杂得多。
 
4岁男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行为成立,也不涉及刑事或治安处罚。但《民法典》第1188条写得清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小熊要求男孩父母赔礼道歉、赔偿合理损失,于法有据。
 
但另一边,一个成年人用暴力手段回应一个4岁儿童的触碰,掐住对方后颈这个动作本身,也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合理边界。孩子父母要求她为伤害行为道歉,同样不过分。双方在这个环节上卡住了——不是不愿意道歉,是不愿意先道歉。
 
这件事真正拧巴的地方在于:一个4岁男孩的无心触碰,和成年人掐孩子后颈的实质性伤害,在法律和情理上很难简单抵消。 小熊的诉求确实于法有据,但暴力回应一个4岁孩子的行为,也让她的“维权”变得没那么理直气壮。同时,男孩父母坚称“4岁孩子不可能干这种事”,这种态度在小熊看来,是在用年龄掩盖问题。双方都拒绝退一步,僵局就变成了死局。
 
信息来源: 综合自《潇湘晨报》、江苏新闻、海报新闻、安徽新闻网、中华网等多家媒体关于长沙餐厅纠纷的报道(2026年9月6日至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