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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陈女士被男子蒙骗恋爱同居三年,怀孕生下孩子后,男子便玩起了失踪,之后竟

广东深圳,陈女士被男子蒙骗恋爱同居三年,怀孕生下孩子后,男子便玩起了失踪,之后竟收到男子原配的起诉,要求陈女士返还夫妻共同财产30万元!

据悉,陈女士与男子在3年前认识,并发展成情侣关系,没多久就同居了,期间两次怀孕,均被男子以多半是女孩为由,劝陈女士打掉。

男子承诺只要陈女士生个男孩就给她买房子,看得出来男子很想要个男孩,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这种非要男孩传宗接代的想法吗?

陈女士可能是被男子洗脑了,对其言听计从,真是让人唏嘘不已!即便这样,陈女士也没有过半点反抗。

不仅如此,陈女士还继续备孕,顺利怀上了第三胎!孕期男子全程陪同,细心体贴无微不至,对其呵护备至关爱有加。

这让陈女士更加依赖男子,到此都没有过任何怀疑,按理说未婚先孕风险很大,偏偏陈女士是个恋爱脑,用情极深。

男子告诉陈女士这胎一定是男孩,备孕期间男子就给陈女士找了很多生男孩的偏方,以至于这一次男子如此上心。

可事与愿违,陈女士顺利生产,诞下的还是一名女孩。男子就以坐月子为由,让陈女士从居住地深圳搬到了东莞。

随后男子就失踪联系不上了,陈女士真是欲哭无泪,完全摸不着头脑,还担心男子是不是出了意外。

不久后陈女士收到了男子原配的一纸诉讼,要求她返还夫妻共同财产30万元,陈女士一下就恍然大悟,惊觉原来这是一场骗局。

陈女士面对这突然冒出来的男子原配,很是疑惑,因为之前男子给陈女士看过与原配的离婚证书。

当时轻易的相信了,也没有通过其他渠道去核实,更要命的是,男子竟然已经40多岁了,在此之前男子都说自己是30多岁。

真的是天都塌了,人生有几个3年,有几个青春,女子3年怀孕3次,为这个男人打胎两次,最后生下孩子还惨遭抛弃。

现在还要独自面对男子原配的追责,女子真是心力交瘁,一边是刚生下的孩子,一边是男子的欺骗。

陈女士到现在才醒悟,真是追悔莫及,只能接受命运,只是这代价太过沉重,到头来自己什么都没有。

想不通的陈女士,便联系了调解人员,希望能够从第三方得到帮助,帮自己去找到该男子要个说法。

调解人员在了解情况后,也十分积极的去帮助陈女士沟通,试图能够从中调解,虽然情况并不那么乐观。

陈女士也总算有地方倾诉自己的遭遇,让自己得到一丝丝缓解,接下来怎么办,陈女士也只能继续独自面对。

面对男子原配的起诉,陈女士说跟男子同居期间,并没有收到过男子任何一笔大额的转账,全部的钱都是用于两人日常生活。

不仅如此,陈女士上班的钱也补贴了两人的生活,看得出来陈女士被骗得不轻,一心只想跟男子过日子。

难怪几年了,男子都没能给陈女士一个名分,为什么没能正式办理结婚证,现在终于真相大白了。

那为什么到现在男子原配才出现,难道3年了对方都没发现端倪吗?而且出现得刚刚好,这很难不让人怀疑对方是不是一开始就知情。

真是自私又心狠,面对比自己小十几岁单纯的陈女士,男子只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的欺骗陈女士,毕竟孩子是自己的,良心都不痛吗?

那先来看男子隐瞒自己的真实情况,与陈女士恋爱同居3年怀孕生子,是否涉及重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分为法律婚和事实婚,如果一经核实,男子与陈女士以夫妻名义对外相称,同居且育有子女,多半就涉嫌重婚罪,男子就会依法受到处罚。

再来看男子原配起诉陈女士,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30万,从法律封面上来看,能够获得支持吗?

关于这一点很重要的是,陈女士能否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证明,男子转的钱确实都用于了两人的日常生活,还要证明自己赚的钱也补贴了家用,如果事实属实,这些钱就不属于应返还的范围。

最后,这件事也警惕了广大女性,在寻找另一半的时候,一定要理性,不要全凭感觉,最好能够多方面的了解对方,毕竟要生活在一起的人,还是谨慎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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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小强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