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一位老法官,干了几十年审判工作,早就把法律职业资格证拿到手,退休前心里盘算好了,退下来直接进律所,继续发挥专业特长,真等到办完退休手续,才发现卡在从业禁令上,计划直接落空。
按照规定,普通法官离任两年内,不能以律师身份代理案件出庭;如果是法院班子成员、四级高级法官及以上,限制更严,退休三年内,不能在原任职法院辖区内的律所执业、做有偿法律顾问,而且还有一条终身限制:无论过多少年,永远不能代理原任职法院受理的案件。
这位老法官一辈子都在本地法院办案,客户、人脉全都在本地,本来打算就在家门口律所执业,受辖区限制,禁业期内本地律所不能去,想做诉讼律师,要么等到禁业期满,要么只能去外地律所执业,年纪大了,离开本地生活,很多人接受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