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房子,你们结婚用”
事情还得从好多年前说起。儿子小顾和儿媳小王谈恋爱到了结婚的份上,房子成了头等大事。小两口当时想过,能不能把家里的老房子卖了,换套新的当婚房,但老两口没同意。
不过,老人给了另一个承诺:家里在彭浦的那套老房子,你们小两口拿去结婚住,以后就长期住着吧。
儿媳小王后来回忆说,自己婚前其实有套房,如果不是因为男方家这个承诺,她未必会选择结婚。“我当时就跟他说,你没房子,那我们就算了。我又不是图你房子,你那套老房子才40平,我图啥呢?”

几年后,风波起
结婚后,老两口把老房子让给儿子儿媳住,自己搬去和女儿同住。可日子一长,两代人的生活习惯不一样,住在女儿家总有些磕磕绊绊。时间久了,老两口就想搬回自己的老房子住。
这时候,小两口的经济情况已经变了。他们卖掉了小王婚前的房子,在市区换了套小商品房,后来又在郊区申购了一套经适房。听说这经适房的首付,老两口还帮忙凑了钱。
在老人看来,儿子儿媳名下都有两套房子了,自己想搬回唯一的、自己名下的老房子住,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矛盾,不止在房子
在儿媳小王看来,问题的根子不光在房子上,之前的很多事都积下了疙瘩。
比如筹备婚礼时,觉得对方家里不够重视;后来孩子出生时早产,住进了重症监护室,花了十几万。小两口觉得,在那段最难熬的日子里,父母显得有些冷漠,没给到什么支持和安慰,这让他们特别心寒。
但老人那边,说法又不一样。他们说,老太太当时每天坐公交去给坐月子的儿媳做饭,坚持了一个月。孩子住院时,老人还每天把母乳冰冻好,辗转很远送到医院,也坚持了十几天。

法庭上,没有赢家
在法庭上,儿子和儿媳说到激动处,忍不住掉了眼泪。法官看得出来,他们不是胡搅蛮缠的人,主要是情感上转不过弯,加上现实困难确实存在。
案子最后以调解告终。法官在中间做了大量工作。结果是,小两口同意在三个月内搬离老房子,老两口也放弃了索要房屋占用费的请求。
负责这个案子的法官后来说了一段话,挺在点子上:法律能强制他们把房子的钥匙交出来,但没办法强制他们把亲情交还对方。
好在,后续的回访了解到,小两口提前搬走了,两家人现在的生活,也都慢慢回到了正常的轨道。
这场官司,没有绝对的谁对谁错,它更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两代人在相处中那些没说出口的期待、误解和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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