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今天打死你!”云南大理,某景区一男孩头戴日本头巾“日本必胜”引起众怒。有人让男孩取下头巾,可男孩却暴跳如雷,口气嚣张的说,老子今天打不死你?后来在众人的压力下,男孩被迫取下了日本头巾。 一男孩在景区头戴日本头巾,这引起了其他游客的强烈不满。
其中一名女生要求男孩取下头巾,但男孩非常嚣张,不愿意。
男孩以为女生好欺负,口气嚣张的说,我今天要打死你,然而小男孩想错了,因为女生旁边来了一位男子。
男子看到男孩头戴日本头巾,本来就气不打一处来,而且男孩还对自己的女性朋友口出恶语。男子忍不了了。
这名小男孩非常的生猛,竟然想要与男子对打,男子力量压迫,将小男孩按在地上。
后来小男孩认怂了,将戴在头上的日本头巾取下来了,众人这才散去。
这名小男孩看上去肯定未年满18岁,他为什么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头戴日本头巾呢?为何要挑衅众人呢?
难道这名小男孩不知道,这种日本头巾是日本武士和浪人戴的吗?它代表着侵略,这会深深的刺痛中国人的心。
这能不能说是教育的悲哀呢?为何未满18岁的小男孩竟然对日本的文化情有独钟呢?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小男孩涉嫌寻衅滋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小男孩头戴日本头巾,头戴“日本必胜”的日本头巾,刺痛了公众的神经,在公众场合挑衅众人。
当有女生想阻止小男孩时,小男孩却口出狂言,想要打女生。
所以,小男孩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属于惹事生非,应当继续其治安处罚。
根据法律的规定,需对其处以5~10日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但是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这名小男孩面庞稚嫩,很有可能未满18周岁,所以他有年龄上的免死金牌。
2、小男孩未年满18周岁,很有可能不会被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小男孩就算是寻衅滋事,但因为未年满18周岁,所以不会被实际执行行政拘留。
可是小男孩虽然面庞稚嫩,但是发起狠来却非常的可怕,竟然为日本招魂,实在是教育的悲哀,家长的悲哀。
然而因为小男孩未年满18岁,又不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小男孩也许并不能够真正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女子阻止小男孩没有成功,小男孩想要打女子,此时女子的朋友男子出现了,将小男孩按倒在地,那么男子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3、男子将小男孩按倒在地,需承担法律责任吗?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规定: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小男孩想要殴打女子,女子的朋友男子出现了,将小男孩按倒在地,属于正当防卫,所以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不会被治安处罚。
这名小男孩真的是欠教育,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头戴日本头巾,实在是无知者无畏,无法无天,男子教训小男孩是正当的。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独行侠
这种败类,应该取消国籍!
快乐
此渣子应该严判
用户33xxx17
应该打死
海钓高手
应该劳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