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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民币图案做矿泉水包装,违法吗?

转自:法治日报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发帖称,广西某矿泉水包装标签上印有与20元人民币背面高度相似的图案,质疑企业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

1月6日,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已启动核查程序,采集样品送检。涉事企业已停产停售配合调查,后续将依法依规处理。

那么,该企业矿泉水包装图案与20元人民币背面图案高度相似,是否属于“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范畴?该行为可能面临何种法律责任?《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涂崇禹律师对此进行了专业解读。

涂崇禹:根据《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人民币图样”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货币的完整图案或者局部图案;通过各种形式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商品上使用放大、缩小或同样大小人民币图样的行为都属于“使用人民币图样”;该办法同时严禁在生活用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矿泉水属于典型的日常生活用品,根据相关规定,其包装及宣传等环节严禁使用人民币图样,且此类使用申请无法获得审批许可。在此次事件中,尽管相关企业辩称其商品图案“只是看起来像”且做了细微修改(如调整山峰位置、缩减水波纹),但其与20元人民币背面图案高度相似,并采用凹凸反光等特殊工艺,还在左下角标注“20”字样,这些特征足以使公众产生联想。因此,该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违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目前,涉事企业已主动暂停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涉事企业可能面临被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及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当前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最终处理将取决于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和行政机关的调查认定。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朱婵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