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长春深夜发生血案,警方追查发现凶手宣称所有女性都是邪恶的化身,这背后到底有何隐情?
1992年5月25日傍晚,朝阳分局档案室的灯一直亮着。韩殿声翻出一宗编号“88—0524”的卷宗,雨渍斑驳,字迹已发灰。就在几个小时前,一名嫌疑人的手腕被铐在桌边,他低头一句话没说。这份尘封四年的文件,也许是打开他嘴巴的钥匙。
卷宗记录:孟家屯附近,58岁妇女张兰凤夜行被掐昏,遭奸杀后又被连刺,随身皮包失踪。暴雨冲走血迹,线索零落,案件至今沉底。那夜的大雨像幕帘,把凶手的影子遮得死死的。
时间拨回两天前。5月22日凌晨四时五十分,宽平大路派出所接到电话,“有人倒在兽医大学北墙外,快来!”报案工人王斌气喘吁吁,只说看见一具女尸,满身血。警车呼啸而去,城市的晨雾被蓝灯撕开。
现场是一间废弃锅炉房,铁门半掩,砖缝灌风。法医俯身检查:颈腹十四刀,双眼各一创孔,下身衣物被扯至膝弯,手腕断带,一只女款手表不见。恶性抢劫强奸几乎是即时判断,空气里残留汽油味与血腥味搅在一起,刺鼻。
死者身份不足两小时便厘清。电线厂夜班女工于晓君,身高一米五八,丈夫范某一眼认出遗体,扑倒在地。他还确认,那块丢失的方形镀金手表是两人结婚纪念物,市面难寻第二块。
案情恶劣,分局连夜抽调二十多名干警组专案组。没人喊口号,行动直接铺开:一队回炉渣般的现场再翻,另一队奔波于厂区、旅社、歌厅,挨家挨店问人。那年头监控稀少,只能靠眼力和腿脚。
值得一提的是,兽医大学北侧那片空地当时人迹寥落,路灯稀疏,下夜班的女工多半蹬自行车匆匆而过。治安形势逼得派出所夜里经常拉网巡逻,却架不住偶发的黑影悄悄潜伏。
第三天傍晚,线索像钩子般被小吃部老板抛了出来。“警察同志,那个常来啃粉肠的小伙儿丢了块手表,转身跑了,脸色煞白,不对劲。”老板的这句悄悄话,让正在走访的民警那伟民眼前一亮。
警方顺藤摸瓜,得知小伙儿叫苏庆伟,20岁,曾因“作风问题”劳教,现借调在市印染厂。更蹊跷的是,案发后他请假不明去向。蹲守、排查询问、厂区走访,一张网迅速铺开。25日下午,苏庆伟悄悄翻墙回家,刚落地,等候多时的便衣按住了他的肩膀。“完了……”他低声嘟囔,第一次开口。
搜家时,床板下的塑料袋里掉出一只旧皮包,内衬缝着“兰凤”二字。韩殿声心头一震,想起那份雨夜悬案。对照档案,失踪物件、伤口位置、地点方位竟与当晚细节一一吻合。皮包成了最硬的铁证。
审讯持续到凌晨。苏庆伟终于承认5.22当晚在宽平大路拦住于晓君,佯装问路,猛掐其喉拖进锅炉房。侵犯后返回拿来尖刀,补刺颈腹,又按民间传言刺破双眼,带走手表、耳环和16元现金。他也交代,1988年5月24日,那场暴雨将脚印冲没,他以同样手法杀了张兰凤。
谈到原因,苏庆伟絮絮叨叨。父母亡故寄养叔父家,他自觉多余,常因几分钱被呵斥,久而久之学会偷窃。1988年夏,他在车站被一女子“带走”,随后遭对方及同伙侮辱并刺伤。出院后,他报复那女子,自此认定“女人都是祸根”。劳教一年半未能化解仇恨,反倒让戾气沉淀得更重。
1993年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强奸、故意杀人两项罪名判处苏庆伟死刑,立即执行。张兰凤的女儿在宣判日低声说:“娘,您可以放心了。”两桩血案被铁证锁定,旧案与新案至此合并,那块手表与那只皮包,像两把钩子,将凶手拉到无法逃遁的命运终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