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不痛吗?”青海一女子在温泉馆看到一个两岁孩子掉进水里,立刻跳下去救人,结果手机泡坏报废,孩子家长却让她去找温泉馆索赔,温泉馆又推责任不承认,谁都不愿掏钱,女子傻眼,网友纷纷指责家长不懂事,温泉馆没有担当。
今年劳动节假期,青海格尔木一家汤泉馆发生了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一个两岁的小孩趁家长不注意,摇摇晃晃走到温泉池边,没站稳,一头栽进水里。
就在孩子扑腾的那一瞬间,一位刚泡完温泉的女士看到了,根本没多想,手机都没来得及掏出来,就直接跳进水里,把孩子捞了上来,幸好孩子没事,只是吓了一跳,也没受伤,但这位好心人却损失惨重,口袋里的手机彻底报废,主板烧坏,修都修不了,损失几千块钱。
她心想,这种事本该很简单吧,自己救了人家孩子,家长肯定得赔点手机钱吧?结果孩子父母一句话把她顶回去:“这是场馆安全没做好,你去找场馆。”
她无奈,又跑去找汤泉馆,馆方直接回应:“你自己愿意救的,又不是我们叫你救的,手机是你自己带进水里的,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就这么一来一回,责任全被踢皮球,救人的女子彻底傻眼了,自己救人,损失的钱凭什么要自己扛?
这件事一传上网,网友几乎是一边倒地骂,家长被骂得最狠,孩子命是人家救的,你连声谢谢都不说,还想把责任甩给别人,这不是缺德是什么?场馆也没好到哪儿去,顾客在你这里出了事,你一点担当都没有,只会甩锅推责任。
其实这件事的道理很清楚,孩子掉进水里,是因为家长没看好孩子,《民法典》第183条明确写了,为了保护他人合法权益而自己受损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责任,孩子父母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就是侵权人,自然应该赔偿女子的损失。
场馆也跑不掉,做生意就得保障顾客安全,这是最基本的经营责任,出了事,你说跟你无关?那你收的钱算什么?
问题是,两边都在算计责任,都想甩干净,可当时女子救人的时候,哪顾得上这些?她只是看到孩子在水里挣扎,本能地冲过去救人。
最让人心凉的是,这样的善意救人,却变成了救人的人自己承担损失,做好事的人没想任何回报,承担责任的反而在精打细算,好心成了冤大头,损失全由好人自己扛。
如果这种情况变成常态,以后谁还敢伸手救人?这不是人心凉了,而是好人被伤透了,救人的代价不该由救人的人独自承担,这条道理不能歪。
信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