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哥一句“我只出首付,分期找前妻还”,河南女子帮哥嫂贷款23万买房,如今房子侄子住、自己成黑户,这账到底算谁的?
李女士这辈子做过最后悔的决定,大概就是2014年签下的那个名字。
12年前,河南开封,李女士的亲哥亲嫂找上门来,说征信有问题,买不了房,想用她的名字贷款。哥嫂拍着胸脯保证,房子是我们住,贷款我们还,你就签个字就行。
换成别人,可能还会犹豫一下。但李女士没多想就答应了。哥哥从小护着她,她信他。
23万贷出去了,房子买了,哥嫂住进去了。头几年确实按月还着贷,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然后哥嫂离婚了。
离婚之后,这笔贷款再也没人管了。系统显示最后一次还款是2024年4月29日,从那以后就断了。
李女士去查征信,傻眼了——自己已经成了黑户。
这事最让人窝火的还不是黑户,是她去讨说法的时候,哥嫂两边给出来的回应。
哥哥说:当初说好了,我只负责出首付,分期还款的事归前妻管,跟我没关系。
前嫂子说:孩子结婚急着用钱,我把还贷的钱挪用了,现在真没钱,下个月再想办法。
一个甩锅给前妻,一个哭穷说再缓缓。两个人把23万的窟窿甩得干干净净,中间站着的李女士征信一天比一天烂,什么都办不了。
更气的还是那套房子,贷款是李女士名下借的,房子是哥嫂住着的,现在侄子跟侄媳妇住在里头,李女士连钥匙都没有。房子别人住,征信她背,这种事放谁身上不得气出病来?
其实细想一下,哥哥说的那套逻辑从一开始就有问题。“我只付首付,分期归她管”——那签字贷款的是谁?你让妹妹把名字借出来的时候,怎么不说我只付首付?离了婚,你俩分的是感情,分的不是这笔债啊。
有律师对于此事说得很直接:贷款合同上签的是谁的名字,银行就找谁要钱。银行不管你们内部怎么约定谁还首付谁还分期,它只看合同。你签了字,逾期了就是你的征信烂掉,跟实际谁在花这笔钱没有半毛钱关系。
目前,李女士的前嫂子说可以先还3万,6月底前把房子过户。但还差22万多,到底什么时候能还清?没人给准话。哥哥说会积极处理——12年了,离婚之后拖了两三年,这叫积极?
说句不中听的话,这事从头到尾最老实的那个,恰恰吃亏最狠。
李女士相信亲情,签了字,结果哥嫂的婚姻一散,她成了唯一被扣住的人。房子搬不走,信用修不好,连说理都找不到正主——因为正主们互相推。
你身边有没有那种“帮亲戚贷款结果自己背债”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