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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大谱了!"上海,一女子去参加泳渡赛,上身隐私画面被主办方直播了出去,超过一万

"离大谱了!"上海,一女子去参加泳渡赛,上身隐私画面被主办方直播了出去,超过一万名观众全都看见了。女选手张女士发现后去找人处理,不但没被感谢,反被当场怼了回去,说她没事找事、故意把事闹大。最后主办方删了内容,给出的理由是:近3000人参赛,没条件逐一筛选照片,属于正常疏漏。网上还有声音:谁让你穿得少,不想被拍就包严实点。

很多女性看到这件事,第一反应可能不是愤怒,而是一种熟悉的、说不清楚的寒意——因为这种事,她们多少都有过类似的感受。

女性去参加一场正规体育赛事,穿的是比赛规定的着装,在官方组织的场合里,理所当然地觉得自己是安全的。

这个"安全",不是她们多想了,而是任何正规赛事本该提供的最基本保障。结果呢,这场近3000人参赛、主办方特意安排现场直播的上海泳渡赛上,摄像师的镜头多次刻意推向女选手上半身隐私部位,画面实时送进公开直播间,被超过一万名观众看了个完整。当事女子本人还在水里认认真真比赛,完全不知道这一切。

张女士第一个发现了问题,立刻去找主办方工作人员,要求调整拍摄方向、删除已播片段。

这是一个普通女性在发现侵权时最正常的反应——不是在闹事,是在维权。然而她等来的,是一顿数落:小题大做,故意影响赛事声誉。

这个场景,很多女性不陌生。站出来说"这不对"的人,被告知是自己有问题。侵权的行为没有被第一时间制止,提出异议的人却先挨了一顿骂。

这种处理方式,不是偶然失误,是一种习惯性的压制——先把声音堵住,再说其他的。

直到更多女选手加入抗议,有人扬言报警,主办方才把画面删掉,随后端出那个"解释":3000人参赛,顾不过来,有疏漏很正常。

这话值得仔细想一想。收报名费的时候,3000人没嫌多;承担直播内容审核责任的时候,3000人又成了甩责的依据。

同样的参赛规模,用处不一样,解释跟着换——这不是顾不过来,这是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审核这件事当回事。

给摄像师立一条规矩:哪里能拍、哪里不能碰,这是办赛前最基础的工作,和参赛人数没有任何关系。

更让人心凉的,是网上那些"穿那么少活该"的声音。这套说法的意思,翻译过来就是:女性只要出现在公共场合、穿了规定的运动着装,被偷拍的责任就要自己承担。

这个逻辑放在任何场景里都成立吗?女性穿职业装上班,被偷拍是因为穿得不够保守?女性穿裙子坐地铁,被偷拍是因为裙子太短?着装从来不是侵权的理由,这个道理不复杂,但总有人假装不懂。

《民法典》第1019条明确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主办方未取得女选手授权,拍摄并公开播出其隐私画面,在法律层面已构成对肖像权与隐私权的侵犯。"人数多无法筛选"这句话,法律不认,受侵害的选手完全可以依法要求赔礼道歉和精神损失赔偿。

目前多名女选手已联名要求主办方给出正式书面道歉。这个要求,不是在为难谁,而是在要一个最基本的说法。

源文件删了,不代表传播停了。

一万多人在线观看,截图有没有扩散,没人能保证。画面被公开看见这件事,已经发生了,当事人心里的那道坎,不会因为一个"删"字自动消失。

女性进入公共运动空间,参加正规赛事,不是在冒险,不是在接受被凝视的风险,是在行使一个普通人最正当的权利。

这个权利需要被保障,而不是被"谁让你出来"一句话堵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