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有人说了这么一段话——“日本为啥不害怕中国?看看中国对钓鱼岛的态度就知道了。日本船只过去,都是海警船驱离。日本对中国渔船,直接扣留罚款甚至判刑。如果以后再有日本船只到钓鱼岛附近,中国海警直接拖走扣留罚款甚至判刑,看他们还敢不敢去。”
这段话听着解气,但你细琢磨琢磨——为什么“驱离”和“扣留判刑”这俩动作,能产生完全不同的震慑效果?说个刚刚发生的事。2026年5月26日,日本“狮子”号渔船非法闯入钓鱼岛领海,中国海警舰艇依法对其采取管控措施并警告驱离。中方的通报措辞很规范——“必要管控措施并警告驱离”。驱离这个词,在外交辞令里意味着我把你赶走了,但你的人和船毫发无损,回去还能继续策划下一次行动。这就跟小区保安把闲逛的陌生人请出大门一样,他出去转一圈还能再溜回来。驱离的本质是你承认了他的存在,他只是换了个时间再来。
可你再看看日本是怎么对待中国渔民的。2010年9月7日,中国渔船“闽晋渔5179号”在钓鱼岛海域与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发生碰撞,日本二话不说直接抓人,把船长詹其雄蒙着头、戴着手铐押到冲绳县石垣港,以“妨碍公务执行”的罪名起诉,威胁判刑三年或罚款五十万日元。人被抓之后,詹其雄说了一句让所有中国人记住的话:我要是认罪,就成为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面对日方的持续施压,他硬是撑到二十天拘留期满,日方在法理上不得不以“无罪释放”收场。一个人扛住了整个国家机器的压力,可这种悲壮的个体抗争背后,恰恰暴露了当时我们在法理和执行层面的被动——人家用的是国内法起诉你,我们这边还在用外交渠道抗议。
说到这儿你就明白了。驱离——你的人没事,船没事,回去喝顿酒又能再来。扣留判刑——人和船都扣下,走法律程序,留下案底,形成威慑力。这两者之间的落差,就是日本不怕中国的根源所在。人家用刑法伺候你的渔民,你用高音喇叭欢送人家,你说他们凭什么要怕?
不过这两年,风向已经在悄悄变。2021年2月《海警法》正式施行,明确了中国海警的执法权限,包括登临检查、强制驱离、扣押扣留等一系列硬手段。有了法律撑腰,海警的巡航力度年年加码。2025年全年,中国海警在钓鱼岛巡航天数达到357天,几乎做到了全年无休。五年来累计组织钓鱼岛领海巡航134次,实现了海空立体巡航的新突破。现在你再派日本渔船来碰瓷试试?船刚靠近,海警的舰艇已经贴上去,高音喇叭警告、航路管制、水炮压制,一套组合拳打下来,根本不给对方留下任何操作空间。南海方向也是一样——菲律宾公务船多次试图闯关,结果被中国海警万吨级舰艇水炮压制、举白旗投降。这些早已不是简单驱离了事,而是在一步步收紧执法的绳索。
这段话真正点醒人的地方就在这儿。驱离是过程的胜利,扣留判刑才是结果的胜利。前者展示的是存在,后者体现的是管辖。中国海警已经从“警告驱离”进化到了“依法采取必要管控措施”,措辞的变化背后是实打实的执法能力提升。当对方每一次侵权都要付出真实代价——船被扣、人被罚、企业被列入制裁名单——日本的冒险冲动才会被真正压制。那一天不会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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