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一名男子,干了26年电工,勤勤恳恳等退休,结果公司一分社保没给交,还说什么”一次性买断”9.2万就两清了。26年啊,人生有几个26年?一句”不是在编人员”就把人一辈子的养老给抹了,这算盘打得,比周扒皮还精。无奈之下,男子只好向记者求助。
贵阳的周安明师傅今年快50了,双手布满老茧,指关节因为常年拧螺丝有些变形。从1990年拿起电工工具那天起,他就没想过换行当,心里揣着个简单的念头:好好干,熬到退休领份养老金,安安稳稳过日子。
可去年离职后,他拿着身份证去社保局查询时,屏幕上的记录让他瞬间懵了。26年,整整26年,他在同一家企业(现更名为贵州省建设投资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上爬电线杆、修电路,从年轻小伙干到头发花白,公司居然一分钱社保都没给他交过。
周师傅急得睡不着觉,翻出早年的工作记录,想起1991年和1996年都签过用工合同,虽然年代久远找不到原件,但工地上不少老项目经理都认识他。他找到公司讨说法,得到的回应却像一盆冷水:“你不是在编人员,不算公司正式员工。”
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公司拿出一份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协议,说去年已经通过贵州鸿业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给了他9.2万元补偿金,双方签了《解除协议》,这事就该“两清”了。周师傅拿着那份协议,越看越窝火:“这钱明明是工资结算,当时根本没说包含社保补偿,怎么就成了‘全部权益的最终补偿’?”
这事听着荒唐,却戳中了很多打工人的痛点。公司说周师傅不是在编人员,可从1990年到2025年,26年的劳动付出是实打实的。《社会保险法》早就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保费,不管是不是在编,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就有缴费义务。
而且最高法去年刚出台的司法解释说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不缴社保的协议无效,哪怕签了“自愿放弃”的声明也没用。周师傅签的那份解除协议,里面说“永久放弃所有权利主张”,从法律上讲,根本不能免除公司补缴社保的法定义务。
咱们来算笔实在账,就知道9.2万到底有多“坑”。按照养老金计算方法,职工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以贵阳2026年养老金计发基数约7000元估算,假设周师傅按最低档(0.6)缴费26年,个人账户累计能有10万元左右,60岁退休后每月能领1700多元,一年就是2万多,9.2万顶多够四年的养老金。
可社保不只是养老金,还包括医保、工伤、失业等保障。这26年里,周师傅在工地干活难免有磕碰,没交医保意味着看病全自费,没交工伤保险要是出了工伤都没地方索赔。这些隐形的权益损失,远比眼前的养老金缺口更让人揪心。
公司说查不到和周师傅的劳动关系,这说法其实站不住脚。他在公司项目上工作26年,项目经理的证言、过往的工作记录、工资发放凭证,都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而且2008年公司破产改制后,就算转为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公司也有义务缴纳社保,不能一句“非在编”就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
更值得警惕的是“一次性买断”这种操作。很多企业抓住老员工不懂法、怕麻烦的心理,用一笔看似不少的补偿金,换取员工放弃社保补缴的权利。可对劳动者来说,社保是终身保障,一次性补偿看似划算,实则亏了长远利益——养老金是“长缴多得”,26年的缴费年限,可不是几万块能抵消的。
这里也给大家提个醒,遇到类似情况别慌。首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那天算起,像周师傅去年离职,现在维权还在时效内。其次,要收集好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同事证言都有用,哪怕没有书面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也能通过这些证据认定。
另外,社保补缴不能协商放弃,就算签了协议也可以反悔。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社保征收机构会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不缴还能划拨存款、申请强制执行。周师傅现在的核心诉求是补缴社保,这个主张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周安明师傅的遭遇,不是个例。在建筑、制造等行业,还有不少非在编、劳务派遣的劳动者,面临着社保“断缴”“漏缴”的风险。他们干着最辛苦的活,却可能在退休后失去基本保障,一句“非在编”就抹掉几十年的付出,这既不合情,也不合法。
企业追求效益没错,但不能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成本“省”掉。缴纳社保不是选择题,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这既是对劳动者的保障,也是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那些想着用“一次性买断”规避责任的企业,看似省了钱,实则违背了法律规定,也寒了打工人的心。
对劳动者来说,也要多留个心眼。平时要关注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定期通过电子社保卡查询缴费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沟通。遇到企业拒缴社保、要求签“放弃社保协议”的情况,别轻易妥协,记得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咨询,或向法律援助机构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