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午休猝死,工伤认定失败!
上诉也未成功,真是太不公正了!
去年湖北一九年级历史老师,
午休时猝死了!
那天上午第四节课后(11:50),他在操场上就觉得不舒服,但想着下午没课,就回宿舍休息了。
结果下午4:20,同事发现他倒在宿舍,送医抢救,可惜当晚就去世了。
结果呢?人社局不认工伤,法院也判了败诉。
理由很扎心:
第一,发病时间算下午4:20,不是工作时间;
第二,发病地点是宿舍,不是工作岗位。
说真的,老师午休在宿舍休息,这不就是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吗?
谁规定老师中午必须趴办公室才算工作?
如果11:50在操场感觉不适时直接去就医,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就能视同工伤。
可惜啊,老师选择先休息观察,这一念之差,家属就没了工亡补助金。
说白了,老师们哪有那么容易请假?
临时调课找谁代?学生谁管?
这种硬抠字眼的认定标准,
对一线老师太苛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