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已婚女子对跑货车的丈夫不满足,迷上了网上帅气多情的男人,丈夫辛苦跑大车赚取生活费,女子却给男人转去27万,这是家庭的全部积蓄。还悄悄的叮嘱男人,她丈夫在家时不要给她发信息打电话。丈夫发现真相后,心痛的很,一家子6口人挤在30平的出租屋内,信赖妻子才把自己的血汗钱交给她保管,现在好了,钱没了,最主要是,很多钱还是借的债,因为要给父母看病。
这个女人不能用败家来形容了,没良心,不负责,自私自利,简直就是昏了头了。(华商报,8月25日报道。)
蒋先生是一个大货车司机,常年在外面跑车,做这个活儿,就是辛苦、劳累,而且很危险,能攒点钱真的不容易。
面对这样的丈夫,作为妻子,是否应该多一些体谅跟支持呢。
可是蒋先生的妻子杨某,却是一个非常不负责的女人。
蒋先生常年在外面跑货运,一年到头不怎么在家,但是挣到的每一分血汗钱,都会上交给妻子保管。
对于妻子杨某,蒋先生是非常的信任,所以他愿意将一切都交给她。
谁知道,妻子却背着蒋先生迷恋上了男主播,这无疑是另一种出轨的方式。
喜欢男主播,打赏男主播,将丈夫的钱转给男主播,这就是婚外乱搞。
一开始蒋先生还不知道,只是稀里糊涂的继续在外面辛苦干活。
后来蒋先生的父母生病了,蒋先生还找亲戚们借了不少钱,凑到的钱,也交给了杨某保管。
这下就很惨了,杨某将辛苦钱、救命钱,全都拱手送给了外面的男人。
要说杨某跟男主播,可真的是打得火热,线上聊不满足,还专门添加了好友,二人成天的就是聊暧昧的信息,各种聊骚。
如果丈夫回来了,杨某就会特意的叮嘱男主播:我们今天不聊哦,你记得不要给我发信息,也不要打电话,因为我老公在家。
完全就是一副偷情的姿态啊,而且杨某为了维系跟男主播的关系,前后打赏了27万元,有一天一时兴起,一天就转去了3万元。
这是什么钱啊,是家里有钱吗,这样的女人,简直就是丧尽天良了。
后来蒋先生得知这件事,有苦无处说,对于这样的妻子,他真的很无奈,家里条件这么差,还都是借款,外面还空债,全家6个人挤在30平方的出租屋内,她还能装大款给人家打钱?
最可气的是,杨某竟然大言不惭:哎呀,这点钱算不了多少的。
回头手一挥就是27万,是整个家庭的全部积蓄。
蒋先生很无奈,面对这个自己曾经最信任的人,他现在无话可说,只能责怪自己,遇人不淑。
如今,蒋先生已经决定,要跟妻子离婚,目前进入到离婚冷静期,他决定远离这样的女人。
从法律的层面来分析,这27万元的资金构成,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全家的积蓄;父母的救命钱;丈夫的外债。
第一、对于丈夫的借债这一块。
《民法典》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规则规定,共同的夫妻债务,用于家庭的日常生活,用于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共债共签夫妻需要共同还款。
而本案中借款的目的并非是用在家庭生活,被妻子拿去打赏主播,没有用于家庭开销,原则上述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夫妻没有法定偿还的义务,但是丈夫在还债之后,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妻子追偿这笔被挥霍的借款损失。
第二、父母的救命钱。
这笔钱是丈夫的外债,用作父母的治病钱,在借到手之后转化外夫妻的共同债务,虽然被妻子打赏了,后期她还是需要共同偿还。
第三、夫妻的共同积蓄。
根据《民典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内有共同财产,夫妻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未经同意随意挥霍,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利益,认定为挥霍,后期离婚诉讼中,可以主张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过错责任。
本案中妻子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呢?
依据《民法典》 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存在过错,离婚分割财产时,过错方可以少分,甚至不分共同财产。
对于妻子来说,这就是最大的惩罚,但是妻子的行为却不构成刑事过错。
本案原则上,就是婚内经济纠纷,属于民事婚姻家庭的纠纷,不构成盗窃、侵占。只有说虚构事实,使用欺骗手段获取父母的救命钱,才有可能涉嫌诈骗。
信源:华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