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往欧洲卖一件商品,可能连供应商的供应商都要查清楚。
欧盟《强迫劳动产品条例》已经确定:从2027年12月14日起,如果一件商品被认定在生产、制造、采集或开采等环节使用了强迫劳动,就不能继续在欧盟市场销售。
范围并不只盯着最后那家工厂。
欧盟今年9月公布的实施指南,把调查时可能涉及的材料列得非常细:供应商发票、采购订单、工资记录、运输单据、原材料来源、生产能力数据,甚至包括工厂位置、卫星图像等,都可能成为判断供应链情况的证据。
这意味着企业以后做欧洲市场,管理的就不只是自己的工厂。
一部手机、一辆汽车、一块光伏组件,背后可能有几十家甚至更多供应商。原材料从哪里来,中间经过哪些加工环节,最后怎么进入成品,都需要具备能够追溯的证据。
但有一点必须说清楚。
这套规则并不是简单的“企业拿不出证明,就自动认定使用强迫劳动”。
欧盟法规明确规定,调查机关需要承担证明违规的责任,企业则有机会提交材料进行说明和申辩。
一旦最终认定违规,相关产品会被禁止进入欧盟市场;已经在市场上的,也可能被要求撤回并处置。对于涉及战略性、关键供应链的产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主管部门还可以允许企业暂时扣留产品并进行整改,而不是立即处置。
所以,对中国出口企业来说,真正增加的压力不是多了一张认证证书。
而是供应链管理开始从“找到供应商”变成“证明供应商的生产过程”。
2027年12月14日还有时间,但欧盟现在已经把调查标准和证据要求逐项公布出来。
以后同样一件商品,价格、质量和认证之外,能不能把供应链一路追溯下去,也可能成为能不能进入欧洲市场的一道门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