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法国外交部发了一份声明。
措辞挺有意思——“震惊”。

他们刚得知,一个叫陈森的法国公民,在中国广州被执行了死刑。声明里说,法国政府做了很多努力,甚至以“人道主义”理由请求宽大处理,但没用。他们还抱怨,辩护律师没能出席最后一次庭审,对执行时间也不知情。
读下来,语气里透着委屈。
但你把这个“震惊”放回案件本身,就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了。
陈森是谁?
1963年生于广州,后来去了老挝,又入了法国籍。按说拿了法国护照,算个体面人了。可他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干的却是制毒、贩毒的买卖。

他经手的毒品,按吨算。
1999年到2003年,他在广东惠州、中山、番禺以及河南等地,租偏僻的房子,搞化学合成,制造冰毒。数量多少?被抓的时候,警方在他广州番禺的别墅里,直接搜出了3984公斤冰毒。
接近4吨。
4吨是什么概念?一个瘾君子一次吸食大约0.1克。4吨,够4000万人次吸食。4000万个“一次”,背后是多少个家破人亡的家庭,多少个被毁掉一辈子的年轻人。
中国《刑法》怎么规定的?贩毒50克以上就可以判死刑。
4吨是50克的8万倍。
8万倍。这个倍数放在任何一个保留死刑的国家,都是板上钉钉的重刑。可法国外交部用了一个词——“震惊”。
你震惊什么?

是震惊中国居然有死刑?还是震惊一个法国人居然没能豁免?
法国说,他们反对一切形式的死刑,呼吁全球废除。
这是法国的立场,可以理解。法国本土早在1981年就废了死刑,欧洲大部分国家也都废了。但这套标准,凭什么要全世界跟着走?
全世界对毒贩保留死刑的国家,远不止中国一个。
新加坡,强制死刑,没商量。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印尼、沙特,全都有。这么多国家都在做同样的事,为什么每次闹得最凶的,是针对中国?

仔细看西方媒体的报道,能读出一种微妙的潜台词:一个欧洲公民,怎么能在亚洲被判死刑?
这种心态,像什么?
像一百多年前,列强在中国的租界里,中国法律管不了外国人。外国人犯了事,得由他们自己国家的领事来审。那叫领事裁判权,是中国近代史上最屈辱的记忆之一。
一百多年过去了,领事裁判权早就进了历史垃圾堆。但有些人脑子里的那种特权意识,好像还没清干净。
再说说这个“二十多年”。
法国声明里特意提了一句——“被监禁二十多年后执行”。语气里带着批评,好像在说:都关了这么久了,怎么还杀?
可你反过来想想,这恰恰说明中国司法程序有多审慎。
陈森2005年被抓,2007年先判了个无期。后来发现漏罪,2010年重审改判死刑。然后呢?然后就是最高法复核,该走的程序一个不少,拖了十几年。直到2026年4月才执行。

二十多年的审核,从头到尾走完。
如果这都叫不人道,那什么叫人道?让4吨冰毒流进市场毁掉几十万家庭,那叫人道?
中国对毒品的态度,从来不是“严”或“不严”的选择题。
是历史刻出来的。
1839年,林则徐虎门销烟。然后英国人用坚船利炮轰开了中国的大门,理由是你毁了我的“商品”。那个商品是鸦片,是让无数中国人倾家荡产、让整个民族被叫“东亚病夫”的毒品。
这段历史,每一个中国人都知道。
所以在中国搞毒品,不是一般的刑事犯罪。你是在一个被毒品伤害过最深的民族面前,重新撕开那道伤疤。中国的禁毒法律严,是因为这条底线是用血泪划出来的。
每年有多少缉毒警察牺牲,西方媒体不报。
他们只报道“一个法国人被处决了”。
数据是冰冷的。根据公开资料,2017年到2021年,全国有超过180名缉毒警察牺牲,平均年龄只有41岁。他们不是在战场上,是在边境检查站、在深夜的跟踪抓捕、在跟毒贩的枪战中倒下的。
陈森的4吨冰毒如果流入市场,会让多少缉毒警察的努力白费?
这笔账,法国外交部算过吗?
再说一个细节:陈森不是初犯。
他早在2007年就因为另一宗毒品案被判了无期。警方深挖之后,才把他1999年到2003年间的旧账全翻了出来。也就是说,他是在服无期徒刑期间,被查出还有更重的罪行。

这不是“冤枉”,这是罪加一等。
法国这些年,在废除死刑议题上一直想当“教师爷”。
每到“世界反对死刑日”,社交媒体上准时发声,话里话外带着优越感。可一边讲“普世价值”,一边试图通过外交手段去改变他国已经生效的判决,这种做法本身,就很难让人尊重。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你的原则,应该建立在尊重他国法律和现实之上,而不是只在对外批评时才显得格外坚定。
更微妙的是,法国对类似案件的态度,也不是铁板一块。
2025年,一个叫塞尔日·阿特拉维的法国人,在印度尼西亚因为贩毒被判了死刑,关了快20年。后来法国政府跟印尼谈了个协议,把人引渡回法国,改判30年监禁,甚至在2025年7月就放出来了。
你看,印尼可以谈,中国不给面子,法国就“震惊”。
这背后的差别是什么?是印尼跟法国有引渡协议?还是法国觉得中国应该更好说话?
不管是什么,这种选择性“震惊”,本身就说明问题。
中国驻法使馆的回应,就四个字:一视同仁。
打击毒品犯罪是各国共同责任,中国是法治国家,对不同国籍被告人一视同仁,严格依法公正处理,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和待遇。

翻译成大白话:法律不认护照。
不会因为你是中国人就判得重,也不会因为你换了本外国护照就判得轻。50克是门槛,4吨就是4吨。8万倍,没有任何折扣可打。
反过来想,如果因为一个人是法国籍就网开一面,那才是真正的不公。
那等于告诉所有中国人:外国人在中国犯法,可以打折。那等于告诉所有毒贩:想在中国贩毒?先去办个外国身份。
这叫什么?这叫治外法权的阴魂不散。
其实,中国在涉外毒品案上,早有先例。
2009年,英国毒贩阿克毛,带了4公斤海洛因进中国,在新疆被抓。英国首相布朗亲自求情,又是写信又是搞外交豁免,结果呢?中国直接依法执行注射死刑,一点面子都没给。
前几年,几个加拿大人也因为毒品问题在中国被判死刑或死缓。每一次西方国家都要跳出来说几句,但每一次中国都坚持依法办事。

这不是“杀鸡儆猴”,这是司法常态。
如果你了解中国的司法实践,你就知道,毒品犯罪判死刑,在中国从来不是什么稀罕事,也从来不分你是哪国人。
陈森案的本质,就一句话:一个人在一个国家的领土上犯了法,这个国家依照自己的法律审判和执行。
这是主权,是天经地义的事。全世界任何一个有尊严的国家,都是这么做的。
这件事没有任何需要解释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