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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要工资,公司却搬出一堆茶叶。公司觉得茶叶能折价抵约60万工资,可员工要的是现

员工要工资,公司却搬出一堆茶叶。公司觉得茶叶能折价抵约60万工资,可员工要的是现金工资,法院也明确表态:不可以。可法院看的,根本不是茶叶值不值钱。
 
这起纠纷的冲突并不复杂:一名员工约定月薪10万元,公司却每月只发4万元。差额不断累积后,欠薪达到约60万元。到了该补钱的时候,公司没有直接补足工资,而是提出用茶叶来抵。
 
公司这套逻辑看起来像是在“解决问题”:茶叶有价值,可以折算金额,拿来冲抵欠款。但员工要的是工资,不是商品。工资到账以后怎么花,是员工自己的事;茶叶拿到手以后能不能卖、卖多少钱,却变成了员工的新问题。
 
所以,双方争的不是一箱茶叶到底值多少钱,而是公司能不能把工资变成实物。对公司来说,这可能是抵账;对员工来说,这意味着原本确定的现金收入,被换成了需要估价和变现的商品。
 
工资和普通买卖欠款不一样,它是劳动者已经提供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法律要求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就是为了保证劳动者拿到的是确定、可支配、能直接使用的钱。
 
如果企业可以随意用库存商品抵工资,问题就会马上失控。今天是茶叶,明天可能是酒水、购物卡、内部消费券,甚至卖不出去的产品。员工表面上拿到了“价值”,实际上接下了公司的变现压力。
 
更重要的是,工资应当及时足额支付。既然约定月薪10万元,每月只发4万元,剩下的部分就不能靠公司单方面安排来解决。公司可以和员工协商付款节奏,但不能把“发工资”改造成“发商品”。
 
茶叶是否名贵、估值是否接近60万元,都不是最核心的问题。核心是员工有没有拿到依法应得的货币工资。只要工资支付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茶叶再贵,也很难替代工资本身。
 
这并不是说公司永远不能和员工谈解决方案,而是协商必须建立在真实、自愿、清楚的基础上。员工不能被迫接受实物抵薪,更不能因为公司提出了一个“等价方案”,就失去继续主张工资的权利。
 
企业经营有压力,可以谈延期、谈分期、谈还款计划,但底线不能改:员工付出劳动,最基本的回报就是按约拿到钱。工资不是福利包,不是年货礼包,更不是公司处理库存的出口。
 
如果公司拿出的茶叶市场价确实超过欠薪金额,员工是否仍有权坚持要求现金工资?

参考文献:中国新闻网。公司约定以茶叶抵顶员工工资 法院判全额支付现金工资 [EB/OL].(2026-07-07)[2026-07-08].-07/106542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