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败诉了!浙江义乌,生意人朱先生将400万元拆迁款存入银行,办理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3.3%,到期利息13.2万元。一年后他拿着存单取钱,银行竟说存单是伪造的,系统里根本没这笔钱!朱先生当场报警,真相令人后怕!
“给你办业务的人坐牢了,钱我们银行是不会给你的。”
据报道,浙江义乌的朱先生攥着手里的存折,呆在原地。一年前他就在这家银行柜台,存下整整400万现金,当时柜台业务员态度客气,办完手续还给盖了银行正规公章的存款单据。
可等一年后他去取钱,银行直接翻脸不认账,说存单是假的,系统里压根查不到这笔存款记录。
400万巨款,就这么凭空消失了。
银行的处理态度格外不近人情:一口咬定就是柜员个人私下伪造单据骗钱,属于员工个人问题,跟银行半点关系没有。
朱先生当场反驳:我是在你们正规柜台交的现金,你们本行工作人员亲手开带公章的存单,凭什么出事之后银行完全撇清责任?
银行却始终回避正面回应,翻来覆去就一句话:系统查不到这笔账,没法处理。
这套说辞放在常理里根本站不住脚。朱先生是走进银行正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钱交给银行在编在岗员工,拿到盖着银行公章的凭证。
朱先生立马报警报案。警方深挖调查后,查出更恶劣的内情:柜台柜员赵某和会计主任李某早就串通好了,朱先生存的400万压根没入银行对公账目,俩人直接私下转到自己私人账户,随手开了一张假存单糊弄储户。
这笔钱自始至终就没进过银行账务系统。
最后两名涉案人员被法院定罪,双双判了有期徒刑。
拿着生效判决书,朱先生再次找银行索要全额赔偿,可银行依旧咬死原先的说辞:钱没进银行账户,纯属员工个人违法犯罪,银行不承担任何赔付责任。
这套逻辑明显强词夺理:人是银行招进来的,柜台是银行挂牌经营的,公章也是银行保管使用的。员工在岗履职期间犯下过错,银行作为单位却想完全推脱所有主体责任。
法院最终下达判决:判令银行全额赔付朱先生本金400万元,外加利息13.2万元。
法官在判决里讲明核心法理:银行享受着员工履职带来的所有经营收益,就必须承担对应岗位工作附带的风险,不能好处全拿,出事就甩锅。
说白了,人员招聘、网点运营、公章管理全都归银行管辖,岗位上出了职务类违法问题,机构理应承担主体责任,这份判决有理有据。
这件事最让人不舒服的,不光是两名银行职员胆大妄为合伙诈骗储户巨款,更是事发之后银行第一时间就想好借口往外推责。那句“纯属个人行为,银行概不负责”,听着就像是早就备好的推脱话术。
好在法律没有含糊妥协,这份判决不光保住了朱先生400万血汗钱,更是守住了所有普通人去银行办业务最基本的安全感。
钱没了可以再挣,但公平正义一旦缺位,对整个社会而言,代价实在太过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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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宝鸡政法|义乌一男子收到客户货款后,在银行办理了定期一年的存款业务。可一年后拿着存单取款时却被告知存单是假的。
文|momo
编辑|史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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