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200元记9分轻不轻?货车司机把车停在高速隧道口盖雨布,民警急得隔着车流大喊。
8月10日,沪武高速罗田段凤凰关隧道出口出现了让人后怕的一幕,一辆大货车直接停在距离隧道出口不足50米的行车道上,司机自己爬到车顶忙着盖雨布,后方却连最基本的警示标志都没有,而车辆还在不断从旁边高速驶过。
事情的起因其实很好理解,当时突然下起大雨,司机担心车上的货物被雨水淋坏,一车货如果泡了水可能意味着一趟运输白跑甚至还要赔钱,于是情急之下选择原地停车处理,可他显然忽略了一件更重要的事,这里不是普通道路而是高速公路。
湖北高速交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异常后迅速赶到现场,民警看到司机还站在车顶忙活,立即要求其驶离危险区域,可司机仍想把手里的雨布先处理完,在反复严厉劝导以后才驾车离开,事后因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被罚款200元并记9分。
我觉得民警当时为什么那么着急,看看停车的位置就明白了,隧道出口本身就存在明显的明暗变化,驾驶员刚驶出隧道时视线需要重新适应,再碰上大雨路滑和视野变差,突然看到前方横着一辆静止的大货车,留给后车反应的距离可能非常有限。
高速公路最危险的地方就在于速度差,一辆车以正常速度向前行驶,前方车辆却突然变成静止障碍物,这和城市道路等红灯完全是两个概念,尤其重型车辆自身质量大、制动距离长,一旦后车避让不及,很容易从一次违法停车升级成追尾甚至多车事故。
所以有人说罚得太轻,我倒觉得先要把这9分的分量弄清楚,根据现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一次就记9分,这已经属于驾驶证记分体系中非常严厉的一档处罚。
为什么法律把高速违法停车看得这么重,因为高速公路原则上根本不允许车辆随意停在车道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机动车不得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哪怕车辆真的发生故障,也必须按照专门的安全处置程序操作,而不是想在哪里停就在哪里停。
真正遇到车辆故障无法移动时,驾驶人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人员还要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而这名司机的车辆明明能够正常行驶,却为了给货物盖雨布停在主线上,性质显然完全不同。
在我看来,这件事最大的误区就是司机脑子里算错了一笔账,他当时想的是雨越来越大、多停一分钟就能保住一车货,可民警看到的是后面任何一辆车只要晚发现几秒钟,就可能有人因此受伤甚至付出生命代价,一车货再贵也承受不起这种风险。
更何况解决办法其实并不复杂,湖北交警在事后提醒得很明确,如果需要在高速公路上处理货物,应当驶入服务区或者应急港湾以后再操作,也就是说不是不让司机保护自己的货,而是必须先把车辆和人员放到一个不会危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位置。
我一直觉得,职业司机最需要警惕的不是不知道规则,而是跑车时间久了以后产生的经验主义,觉得自己停一分钟没事、动作快一点没事、后面的司机肯定看得见,可道路事故最残酷的地方就在于,它根本不会因为一个人只打算违规一分钟就给他一分钟安全期。
尤其这一次司机甚至已经看到民警赶来制止,却还想着先把手上的事情处理完,我认为这才是最该吸取的教训,当专业交警在高速车流旁如此急切地要求驶离时,说明现场风险已经不是个人可以凭经验判断的程度,最正确的动作只能是立即服从指挥。
当然,司机最后认错并表示懊悔,所幸这一次没有真的发生事故,这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可一次侥幸脱险绝不能证明这种操作没那么危险,恰恰相反,它应该成为所有货运司机都能看到的一次警示。
说到底,雨淋坏一车货确实让人心疼,可货坏了还能计算损失、还能想办法弥补,生命一旦出了问题就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我认为高速公路上最重要的一条规矩永远不是赶时间也不是保货物,而是先确保自己不会成为别人来不及躲开的那个障碍物。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出您的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