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刚毕业的大学生面试上了一份底薪6000元,提成另算的工作。入职时,公司老板却提出:小伙需要先租一套月租金5000元到6000元的房子做直播间和宿舍。小伙自己找了几套,都不符合公司要求。老板直接给小伙指定了一套房子,小伙跟房东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给了租金,并付了5500元押金和2700元中介费。可入职不到一个月,公司就以小伙直播数据不好、能力不足,将他开除了。公司给他发了8000元,扣掉房租等费用,小伙还得倒贴几千元押金和中介费。小伙越想越不对劲,报了案,真相让人惊讶。
小白刚出校门没多久,他在网上看到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在招直播运营,这家公司的薪资待遇不错,底薪6000元,提成另算。
他很感兴趣,把简历发了过去,没几天就接到了面试电话,经过两轮面试,公司通知小白去入职。
可当小白高高兴兴去公司入职报到,公司却说作为运营人员,需要先去租一套合适的房子,用来做直播间和宿舍。
公司还特意提了要求:必须是精装房,月租金在5000到6000之间,离公司要近,员工先把房子租了,租金可以找公司报销,不用员工自己掏钱。
小白刚毕业,也没什么积蓄,他按照自己的条件去找了好几套房子,都被公司给否决了,公司要么说采光不行,要么说面积太小,要不就是说距离公司太远了。
来回折腾了许久,小白的入职手续一直卡着没办下来,他也不想失去这个工作机会,后来公司老板王某某给他发来一套房源,让他去联系中介租房。
为了顺利入职,小白联系这这套房源的中介小马,跟房东老张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给了租金,并付了5500元押金和2700元中介费。
他本以为这下总算能踏踏实实上班了,结果入职才20多天,公司就说他直播数据太差,个人能力不足,直接将他开除了。
公司给他结算了21天的工资4200元,外加3800元的房租补贴,一共给了8000元。
工作没了,小白承担不起房屋租金,就跟房东提出退租,可房东却说小白提前退租,属于违约方,5500元押金一分不退。
小白又联系了中介,希望能退回部分中介费,可中介小马却说小白和房东签了合同,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提前退租并不是他们的责任,中介费不退。
小白整个人都懵了,当初是公司说租金可以报销,自己才租下这么贵的房子的,可结果,自己到公司上班20多天,公司发了8000元,自己还倒贴进去5500元押金和2700元中介费,实在是得不偿失了。
更让小白想不明白的是,在公司上班期间,公司是不让他们同事互相加好友交流的。
越想越不对劲的小白,辗转联系上了其他入职人员,结果发现大家的遭遇大差不差。
他们都被要求去租老板指定的房源,没干多久,老板就找理由把人开了,每个人都自己贴了好几千的押金和中介费。
他们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去报了案。警方顺着线索往下挖,最后发现公司老板王某某和房东老张、以及中介小马是认识的。
原来,王某做生意亏了钱,想了一个“招聘套路”的坏招来骗钱,他以高薪招直播运营为幌子,骗求职者去租他们提前串通好的房源,靠押金和中介费捞钱。
短短两个月,他们就用这个套路骗了17名求职者,骗到了13万余元。
从法律角度来说,该如何看待王某某等人的行为呢?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招聘入职、租金报销的欺骗方法,让17名求职者产生了“租房就能顺利入职”的错误认识,诱使求职者去签订租房合同、交付押金和中介费,王某某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法院对他进行了依法判处。
房东老张和中介小马明知道这是诈骗圈套还全程配合分赃,也受到了相应处罚。
为什么王某某和老张、小马等人能骗取到押金和中介费呢?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小白等人和房东签的是一年的租房合同,提前单方面退租,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因此房东有权把押金给扣了。
对于中介费,因租客和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中介促成双方交易,任务完成,后续租客退租,也是不能要求返还中介费的。
在我看来,王某等人的做法真的太坏了,小白等人本想找份好工作,好好上班,结果却被王某某、老张、小马等人联手算计。
法律虽然把坏人都制裁了,可这些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却扎扎实实挨了一记闷棍,这份委屈和教训,需要很久才能缓过来。
这也给我们提了一个醒:但凡入职前就让掏钱、贷款或者指定去租房的工作,一定要留给心眼,不要为了一份还没到手的工作,把自己的血汗钱先搭进去了。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素材来源:杭州日报
文中人物为化名。


